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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餐抽油烟机臭味扰人 环保署拟订管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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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三十日电)餐饮业排放的油烟、臭味,已成为都会区主要的污染陈情案件来源,为从源头管制作起,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决定,将修法订定标准,强制要求厨具制造厂商,须在抽油烟机内加设去油、吸附臭味的防制设备。修法未完成前,餐饮业者若散布油烟或恶臭,依法最高仍可处以新台币百万元罚锾。

根据主计处“工商及服务业调查总报告”指出,一九九六年至二00一年,随着外食人口逐年增加,台湾的餐饮业家数成长幅度,亦高达百分之五十九点八三。

同时期,餐饮业排放的油烟及臭味,也成为都会区的主要污染来源之一,环保署二00三年的统计即显示,由餐饮业排放油烟、臭味所造成的污染,就占了民众陈情案件的百分之五十四。

环保署空气品质保护及噪音管制处第二科科长周淑婉表示,为有效管制餐饮业使用的商用厨房抽油烟机污染,环保署日前已经邀集相关厨具工会、产业代表,就加装设相关污染防制设备的可行性,进行讨论,并达成初步同识,未来将朝修法强制加装的方向推动。

除强制要求制造厂商须加装,可去油滴的静电集尘器,或可吸附臭味的活性碳等设备外,环保署也正建议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应将噪音纳入相关的国家检验标准,保障民众的生活品质。

周淑婉说,尽管目前尚未有餐饮业的管制规范,但只要餐饮业从事烹饪,导致散布油烟或恶臭,依空气污染防制法,仍可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锾。

环保署表示,一般家户使用的抽油烟机,会是下一阶段纳管的目标,不过受限于现有的技术,家户小型抽油烟机加装污染防制设备仍有困难,因此,将会与制造业者进行更多讨论后,再决定未来管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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