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以死人为证人起诉七旬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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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3日讯】2006年2月8日,74岁的老年妇女范德芳,收到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代理检察员王文阁的法院开庭审理通知书,通知她将在2月18日开庭审理起诉她的案件,然而证人却是已去世半年多的袁素仙。

据明慧网报导,范德芳(家住重庆九龙坡区谢家湾劳动一村2栋1单元6楼2号,重庆市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去年1月28日与另一位退休职工的家属袁素仙(法轮功学员)一起走亲戚,在街上捡到几张关于法轮功真相资料并递给路人,即被重庆市大渡口区跳蹬场派出所非法抓捕,关押于大渡口区看守所。范德芳的家被非法查抄,警察在范家中没抄到任何真相资料。

在看守所内范德芳一病卧床不起,狱警怕她死在看守所,便让她家人办取保候审将她接回家中。范德芳收到法院通知书,不知自己犯了哪条法,更莫名其妙的是:证人还是半年前被迫害致死的友好邻居袁素仙。

袁素仙于2005年7月30日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看守所为封住袁素仙家人的嘴,给了其家人5000多元钱作为“赔偿”。

据明慧网以往报导,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和检察院积极配合中共迫害法轮功,制造了多起冤案,将数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入狱,其中包括著名的“万份传单案”。该案发生于2002年1月29日,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4名法轮功学员陈奇12年,何海鸥10年, 黎宗余9年以及徐林芬8年监禁。

此外,魏星艳强奸案至少判7名法轮功学员:陈庶民14年、袁湫雁10年、黎坚13年、殷艳5年、卢正奇10年、刘范钦9年、何明礼13年,因他们揭露警察当众强奸魏星艳的事实而被非法判刑入狱。

据重庆市居民描述,当地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官员纷纷出现“遭恶报”的事例,其中有几例是重庆公检法系统的官员:

陈文,40岁,重庆市铜梁县公安局长、迫害法轮功学员不择手段。2000年9月6日,他带妻子和妻子的弟弟,开着皇冠轿车去游山玩水,和大车相撞,三人当场死亡。

魏山,40岁,重庆市茅家山女子劳教所狱警,他因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曾立三次“三等功”,受到了重庆市公安系统的‘表扬’和‘奖励’。2003年他去新桥医院做健康检查,当时全身并无病。一个星期后,他在监狱办公室,用电话布置如何迫害法轮功学员时,话没说完,就死在办公桌旁。尽管中共封锁消息,不让人知道,但目睹者还是冲口说出。

罗某某,37岁,重庆市长寿县公安局副局长,这几年来多次迫害法轮功学员,仅被他指使抓捕的就有十余人。2005年7月7日,罗本人开车行驶在长渝公路滑山隧道,撞上同向行 驶大货车尾部,头顶脑盖骨全部揭开,浆血四溅,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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