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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昌发成为台湾首位WTO争端解决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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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吕志翔日内瓦十七日专电)台湾国际贸易法权威、台大教授罗昌发,被任令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小组”成员,这是台湾首度进入争端解决机制核心,无论对罗昌发本人及台湾,都将是重大突破。

据指出,WTO秘书长拉米日前亲自任命罗昌发,担任欧盟控诉巴西禁止进口“翻新轮胎”案的争端解决小组(PANEL)成员。罗昌发在接受中央社记者电话访问时证实,他已接到秘书处的正式通知。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DSB)是全球政府间贸易纠纷的最高裁判机构,其裁决不但具有绝对权威与强制执行力,重大案件的结果甚至可能影响贸易及产业的发展,争端解决裁判小组成员都是具有声望,及坚强国际贸易法素养人士担任。

罗昌发对数十年的努力得到国际经贸社会肯定感到欣慰,但以“平常心”对待。他认为,可能由于这个贸易争端案背景与他的专长领域相同,因此得到任令。

至于首次在各国贸易官员、专家及企业注意下,担任“法官”的工作,罗昌发轻松地表示,在这个场域“混了”几十年,应不会有太大问题。他更希望争端解决小组工作结束后,能将其珍贵经验与政府及学术界分享,提升台湾对争端解决机制的了解与实际参与。

一位WTO专家表示,罗昌发被任命为争端解决小组成员,毫无疑问,是他个人在WTO领域表现的得到最高肯定,对加入会只有四年多的台湾而言,也是非常难得。

他说,台湾在WTO还没有任何诉诸争端解决的案例,事实上,许多开发中国家会员在这方面难有特殊表现,但罗昌发却能出任小组成员,对台湾的经验及未来的运用都必然会有极大效果。

同时,欧盟与巴西是WTO的重要会员国,翻新轮胎案更是个受到瞩目的重大争端,美国、日本、台湾、中国、澳洲等十一个会员国,以“第三国”身份参与,罗昌发能出任争端小组成员,充分显现其地位与分量。

争端解决小组为任务编组,成员通常是三或五名,可由争端两造自己选择,如不能达成协议,则由秘书长指定,拉米必然以“公正无私”的态度,任命他认为最理想的人选,罗昌发能从各国推荐的候选人中脱颖而出,更具高度意义。

与罗昌发同时出任争端小组成员的MITSUOMATSHUSHITA是日本东京大学教授,更是“大师级”人物,曾担任WTO争端解决“上诉机构”成员,未来将是翻新轮胎案的小组主席,另一人则为加拿大的麦克瑞(DONALD MCRAET)。

罗昌发为美国哈佛大学法学博士,除了学术上的成就外,并积极参与WTO的实务,在台湾加入WTO,以及目前的“杜哈回合”谈判,都是政府的重要咨询对象。

除了国际贸易法的坚强背景外,罗昌发对于贸易与环保议题也有深入研究,并发表多篇专文,而翻新轮胎案与环保也有密切关联,可能是他这次得到拉米任命的原因之一。

根据WTO争端解决机制,小组成员主要任务是对争端本身作出裁判,发表小组报告后,工作也暂时告一段落,他们不参与上诉机构或执行过程,但未来检讨当事国是否遵循裁判工作,又将回到小组成员,因此,整个过程往往会持续好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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