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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罚则7.1上路 罚款可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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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曾鸿儒/台北报导〕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新制将自7月及明年1月分两阶段上路,第一阶段将以行车超速60公里以上等重大违规加重处罚、1罪不2罚、落实路权、微罪劝导、罚款分期付款等为重点,明年起则除将首度针对车道散发广告单及宠物妨碍交通事件开罚,驾驶不按规定使用车辆灯号,也将加倍罚锾达1千2百至3千6百元。

立法院去年12月修正道安条例,共新增、修正75条条文,是该条例实施以来变动幅度最大的一次,交通部、内政部历经半年法制作业,行政院也已同意分两阶段实施,属新增规定与加重罚则的九项条文,明年1月1日实施,其余条文下月1日起实施。

酒驾1罪不2罚

不过,为了遏止重大违规,部分新增规定与加重罚则的条文,仍会在第一阶段实施,例如超速里程超过60公里,旧制比照一般超速罚款3千元,新制则大幅提高为6千至2万4千元,还需吊照3个月。

1罪不2罚也是第一阶段重点,实施新制后,酒后驾车民众,酒测值如逾0.55毫克,遭警方移送则采刑事罚罚款以易科罚金为主;未达0.55毫克者采行政罚。以往旧制,酒测值如逾0.55毫克,除罚款1万5千至6万元行政罚,还得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法办。

不过,为免发生烂醉如泥者挨罚比微罪者轻,形成“重罪轻罚”的情况,新制也规定,易科罚金金额如不及交通违规罚款金额,主管机关可针对不足部分开罚。

取消驾照抵罚单

罚单可分期付款缴纳,也是新制的特色,各项违规罚锾中,除了因酒后、吸食毒品、迷幻药驾车遭罚者不得采分期付款外,其他罚锾均可分期付款,分期方式每期以1个月计算,缴纳期限不得超过12期,分期付款措施实施后,驾照抵罚单的“易处吊照”方式也将取消。

“微罪”劝导 累犯照罚

〔记者曾鸿儒/台北报导〕7月1日起,部分情节轻微的交通违规,警方将会以劝导代替开罚;不过,民众可别因此而“常态违规”,因为警方开出的劝导单,监理单位都会注记,民众如果拿到太多的劝导单,还是可能换来罚单。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新制中,微罪劝导是很重要的一项精神,也是初期执行重点;有员警表示,以往执行勤务时,对不严重的违规,本来就会尽量采取劝导方式,但却常因此遭检举,新制规定微罪劝导,对员警而言可说相当方便。

交通部路政司指出,新制中可列为微罪劝导的行为,共分为16类,至少有数10项违规行为可改采劝导方式,不以开单告发为目的,不过,必须符合未影响交通安全、秩序,以及违规情节轻微者为对象。

官员指出,交通违规的告发,有时也需兼顾人情与人性,例如民众为了运送伤患、病患或残障人士就医,于医院门口、附近临时停车,虽属违规行为,但如未严重影响医院附近交通,员警未来会以劝导代替取缔告发。

至于执行原则,路政司指出,对于符合微罪劝导原则的违规行为,员警虽不会告发,但会开出劝导单,并送监理单位注记,民众如果违规太多次,成为“累犯”,即使属微罪,仍会挨罚。

落实路权 斑马线不让行人 驾驶挨罚

〔记者曾鸿儒/台北报导〕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新制下月1日实施,将会是民众路权观念的重要分水岭,新制对车辆、行人路权有了更清楚的规范,交通部官员指出,希望能透过新制建立绝对路权观念,落实对行人路权的尊重。

此次实施的新制中,对行人路权有着更多的尊重,例如条例增订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必须暂停让行人通过,违者将挨罚1千2百至3千6百元,即使是行经未设有管制号志的行人穿越道,也需减速慢行,否则将遭罚6百至1千8百元。

此外,此次有不少条文都是对路权做出更清楚的定位与诠释,例如车辆的路权,依员警指挥、号志或标线指挥顺位,订出用路人遵循依据,即使是无号志、无人指挥,也规范应如何界定优先顺序。

根据新制,车辆行经无号志、无人指挥路口,如有支线、干线分别,则是支线让干线,无支、干线分别时,则以车道为衡量依据,车道较少者,需礼让车道较多一方车辆;如车道数一样,则是转弯车礼让直行车,如都是要转弯的车辆,则是左方车辆礼让右方车辆。

简单地说,只要用路人记住“支线让干线、少线让多线、转弯让直行、左边让右边”的口诀,就可很清楚区分彼此优先顺序,避免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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