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国家的本分

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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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0日讯】权利经济学
  
  古怪的理论总是时运不济:东亚“儒教资本主义”及“发展型国家”理论1980年代被人提出,但该理论所依据的国家很快就陷入发展的困境:日本进入长期停滞,随后又爆发东南亚金融危机。

  相比之下,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的《以自由看待发展》(Development as Freedom)则呈现出一种“事后之明”,它提醒人们思考:东亚社会,从民间到官方以至经济学界,对增长的普遍迷恋是否可欲,或者说,对于一个社会来说,真正的善究竟是什么。

  在森看来,一个社会中最珍贵的东西是自由。自由就应当是发展的目的。该书一开篇,森就指出:“发展可以看作是扩展人们享有的真实自由的一个过程。”作者在后面又论证了,自由本身也是一种最有效的发展手段。关于后一论点,森的一个经验性论证已经广为人知:一个国家如果有基本的民主架构和言论自由,就不会发生大规模饥荒。

  森并不反对国家在一定限度内追求增长。发展型国家所追求的国民生产总值(GNP)增长或个人收入提高、或工业化、或技术进步、或社会现代化,作为扩展社会成员享有的自由的手段,确实可能是非常重要的。在森看来,自由同时还依赖于其他决定性因素,比如,社会的和经济的安排(例如教育和保健措施),以及政治的和公民的权利(例如参与公共讨论的自由)。他说,“如果发展所要促进的是自由,那么就有很强的理由集中注意这一主导性目的,而不是某些特定的手段,或者某些特别选中的工具。”

  而这正是发展型国家的根本问题所在:它把增长这一实现自由的手段当成了目的本身,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反而成为实现这一增长目标的工具。这种制度安排确实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至少在短中期内;但是,一个增长的时代就是一个好时代吗?

  森在他的著作第一章引述了印度古老的梵文经典《奥义书》中的一个故事:一个名叫玛翠伊的妇女和她的丈夫亚纳瓦克亚在讨论了致富的方法和手段后,很快就涉及到一个更重大的、具有哲学意味的问题:财富在多大程度上能帮助他们得到他们所想要的?玛翠伊想知道,假如世界上的全部财富都归她自己,她能否实现长生不老。她的丈夫干脆地回答:“不可能。你的生活会像别的富人的生活一样。但是别指望通过财富实现长生不老。”玛翠伊对此评论说:“那么,我要那些不能让我长生不老的财富干什么?”类似的故事,可见之古希腊、中国的经典,值得追求的那永恒的东西未必是长生不老,也许是幸福。

  当然,个人为了解决生计,至少要拿出人生的部分用来创造财富。玛翠伊不过是提醒人们,将生命全部用于追求财富是否值得。假如个人换成国家,问题就更尖锐了。一个物质主义的国家是否可取?
  
国家有其本分

  如果某个成年人在孩子面前搞怪,人们就会严肃地对他说:大人应当有大人的样儿。

  同样,人们也会说,老师应当有老师的样儿,警察应当有警察的样儿。这样的朴素观念在西方自然法传统中发展为一整套精致的哲学体系。人具有其本质性的自然,国家也有其本质性的自然,一个人生活的正当目的就应当趋向于这种自然,这样的生活才是合乎道德的。同样,一个国家也应当趋向于其本质性自然。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那就是“正义”。就像亚里士多德所说,“一个治理者是正义的守护者”,或者像托马斯阿奎那所说,“国王的职责是公正无私地治理他的臣民”。

  这种正义观念,隐含了人人平等、个人自由、私人财产权、法律至上等等现代宪政主义的基本要素。用现代的话语说,国家的正当义务就是通过法治,保护个人自由不受侵犯,保障私人财产权,推进平等。相对于其财富再分配性功能,有人把这称之为国家的“保护性职能”。相对于重商主义国家和发展型国家模式中国家创造财富、推进经济增长的物质性职能,则可称之为“政治性职能”。

  国家必须优先履行其保护性职能、政治性职能。森自觉地将自己归入这个传统。另有一些学者则基于更现代的理由,而坚持这一点,森提到了发展经济学的“异议者”———皮特·鲍尔。在主流发展经济学沉迷于国家控制、政府干预的时期,这位学者一直主张,自由市场才是发展的正道,他在1957年的一篇论文中说,“我把选择范围之扩展,即人们可以获得的有效备选项范围之增加,视为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和衡量标准;我对一项政策措施的判断,也主要看其对于人们可以获得的备选项范围所能发挥的影响。”

  只要政府履行了这些职能,则经济、社会、文化就会分别以其内在的动力而自然地增长、发展。也就是说斯密所说的,一旦自然的自由制度树立起来,国民自然地就会走向繁荣。

  自然法传统甚至不认为国家能够创造财富、哲学或者诗歌。笔者最近翻译完成一本《自然法的观念史与哲学》,其作者海因里希·罗门曾是德国天主教活动人士,纳粹兴起之后流亡美国,与近些年来在国内学界非常热门的施特劳斯等人一起复兴了自然法哲学。他在这本书中说:“不管是自私的个体还是官僚制的工业国家都不可能从事创造性活动。创造性活动只属于人,属于民族共同体,它们有资格成为国家的不朽的基础和天赋土壤。”政府不可能从事创造财富的活动,按照事物的性质,它也不应该从事这样的活动。

  如此一来,则评价一个国家是否称职,主要就是看它是否履行了自己的保护性职能、政治性职能。政府热衷于经济增长,并且通过积极的政策而实现了经济增长,也许并不值得称赞。假如它为此而放弃履行那些首要职能,甚至侵害民众的自由,则这种增长的效用就足以被抵消。重商主义或者发展型国家通常就是做这种南辕北辙的事情。

  国内不少经济学人不屑于印度的经济表现,那很可能只是因为,他们不像阿玛蒂亚·森那样,在观察经济问题的时候具有哲学的视野,只为肤浅的、高度物质主义化的经济学逻辑沾沾自喜。森明文指出,亚里士多德是他的思想渊源之一。他提醒人们回答一个根本问题:假如发展的目的就是自由,自由就是现代国家所应当追求的本质性目的,而技术进步、经济增长等等不过是一些手段而已,那么,国家首先应当做什么?

--原载:《南方都市报》,200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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