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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指郝柏村涉拉法叶舰案 北检予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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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十六日电)前行政院长郝柏村不满民进党籍立委赖清德、叶宜津、高志鹏与当时担任民进党中央党部秘书长的李逸洋四人,2005年间影射他在瑞士开设账户,收取拉法叶舰案佣金,向检方提起诽谤告诉。经台北地检署侦办,认为四人所言并非无的放矢,且出于善意发表言论,今天予不起诉处分。

2005年十一月间,赖清德、叶宜津、高志鹏与李逸洋,连续三天在立法院民进党团办公室召开记者会,指摘郝柏村在瑞士开设账户,收取拉法叶舰案佣金,行贿将领及官员;并指郝柏村利用刘莉莉担任白手套,将新台币十亿元的拉法叶舰案佣金,流入中国。

郝柏村不满上述言论,2005年十一月三十日与儿子郝龙斌前往台北地检署,控告赖清德、叶宜津、高志鹏与李逸洋四人涉嫌诽谤罪。

检方调查发现,监察院第二三六三期公报所公告的纠正案,指出郝柏村涉及军舰改购决策过程甚深,而拉法叶舰采购报价程序及协商程序明显图利法国,郝柏村也牵涉在内。

另外,根据台北地检署八十九年度侦字第一七七零八号关于拉法叶舰案的起诉书,郝柏村在1989年五月访问法国前夕与访问期间,暂缓并改变已定案的“韩国蔚山舰采购案”,最后决策改购拉法叶舰。赖清德等人质疑郝柏村涉及军购弊案,有合理怀疑依据,并非全然无的放矢。

检方表示,被告引用张友骅所着“尹清枫:陈水扁敢破尹案?”、谢聪敏、温绅所着“谁动摇了国本?”、温绅所着“谁背叛了国家?”等资料内容,对郝柏村涉及军购案的决策过程提出怀疑,并依个人主观提出评论意见,并非以攻讦郝柏村为唯一目的。

检方认为,拉法叶舰军购案为可受公评之事,被告基于立法委员职责,发表言论,目的在使影响国家、社会公益甚钜的重大事项获得查明,是出于善意发表言论,并无诋毁郝柏村名誉恶意,予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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