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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滥声押 法界斥检察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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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检方近来侦办国务机要费、洗钱案和绿营县市首长贪渎案,引发不少争议,特别是国务机要费案和县市长贪渎案中,对于被告收押的做法,不少法界和学界人士质疑为“押人取供”和“违法羁押”,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董事长黄瑞明认为,检方未审先判,历史上只有纳粹德国这样做。

未审先判 只有纳粹这样

在刑事诉讼法理论来说,检方声请羁押目的无非就是要保全证据,但如侦办行动已有一段时间,相关搜证和约谈动作又进行多次,这时还有无声押必要,黄瑞明和文化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许惠峰都持反对立场,黄瑞明甚至直言,检方动不动就声押被告,已经形成“检察暴力”。

声押被告 法院再帮背书

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律师权益及申诉委员会”主委苏友辰进一步指出,如案件的证据和供词充足,显示起诉时机成熟,应该已达起诉的状态,检方就应马上提起公诉,把案子交给法院审判,若检方动不动就声押被告,法院再帮忙背书,事后虽可声请冤狱赔偿,但当事人遭侵害的人权,到底应算是检察官还是法官的责任?

至于目前最具争议的是云林县长苏治芬的羁押案,检方连传唤都没有就径行拘提,许惠峰认为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虽规定犯罪嫌疑重大可直接拘提,但实务上很少有法官或检察官这样做,检方的动作让人民有秋后算账的感觉,检方行使拘提和声押等强制处分权是否过度,值得检讨。

上述法界和学界人士看法,并不是空穴来风,在诉讼实例上曾有过政府官员涉及贪渎,官员和厂商皆未被声押和收押的案例;如台北市政府环保局技士许健伟,数年前在垃圾掩埋案涉嫌泄漏评审名单给厂商,遭检方起诉,但官商皆未收押,许惠峰认为,反观绿营人士涉案,检方却非押不可,有滥权羁押嫌疑。

相较于上述市府环保弊案,黄瑞明直言检方近来的侦办动作,已违反基本人权,似乎要做给执政党看,具有哗众取宠、观察政治风向倾向,更不可思议的是,检方连行政权都不懂得尊重,未开庭就直接到云林县长官邸拘提县长,让人想起纳粹时代,检察官和法官配合希特勒反犹太政策,消除反侧的大逮捕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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