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宁:徐国庆讨公道

人权视野下的司法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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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9日讯】原本是一起邻里纠纷,不大的事情,现在却闹到——当事人徐国庆非讨个公道,要求赔偿医药费不可,甚至要起诉公安司法不作为的地步。

隔壁邻居为建房屋,与徐国庆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推搡拉扯,一通电话,对方叫来一大堆兄弟姐妹,这边只有徐国庆夫妇二人,徐妻连忙拨打110电话,派出所窦警官等人赶到后,当事警官一句“四姐,是你呀!”——因与对方中的“四姐”认识,好家伙!110警察的到来,非但没有制止住双方的拉扯,反而激起了更大的打斗,徐国庆夫妇身上挨了重重的一顿拳脚,徐某左眼被打肿,顿时变成了“熊猫”。

“当时的情形,按理说,警车没有把被打伤的一方送往医院也就算了!但是不,相反的,110却把叫‘四姐’的带上车给送走了”,随后在医院里碰到这个叫“四姐”的人之后,徐国庆可气坏了。

“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打人的人一点屁事都没有,被打的人也就白遭打了。”

在与警方的交涉中,徐国庆表明了只是要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的要求。

“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动不动就动手打人,靠打人、靠暴力能解决问题?之所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也就是为了要给对方一个认识、一次教训,靠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打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

“说到底!这是一个人权与尊严的问题,是一个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与做人的尊严的问题!如果连自己的合法权益都维护不了,还谈何去维护其他人的权益!”

在与前来探望的外地的欧阳小戎、薛振标等以及本地人士的交谈中,徐国庆这样不平道。

在之后进行的由派出所当事警官窦建平主持的有纠纷双方参与的协商、协调会上所发生的一切,更是坚定了徐国庆对公安司法不作为的认识:

“派出所是一个什么地方?对方一大家子人七嘴八舌、东拉西扯、胡搅蛮缠,甚至放口骂人,我是一句话也没有说,主持警官也不出面制止,难道派出所是‘骂大街’的地方,派出所还有没有主持公平、公道的功能、能力?”

“这就好像,狗要咬人,你主人家出面制止或不出面制止,狗咬人不咬人就是两回事嘛!这不话丑理端吗?”

“还说什么我也打了对方!好,如果查下来,我果真也打伤了对方,我坚决支持你们派出所秉公严肃执法,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总之,就是不能不了了之,不处理。”

“这不是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人被打伤了,这是事实,既是客观事实,那就先赔礼道歉并把医药费给赔了,这不就完了,或者再说……”

“不通过司法的途径寻求问题的解决,难道要通过私了的办法来解决。难道还要向对方再打回去,冤冤相报,没完没了。”

“现在的问题,就是一个司法作为与司法不作为的问题嘛!作为司法不作为的法人主体,就是贵阳市公安局嘛!”

虽然没有读过多少书,但做人做事都有自己原则的徐国庆最后这样表述了对问题及其性质的看法。

目前,事情的进行仍在继续之中,人们将继续对此事给予积极的关注。

2008年4月29日于贵阳@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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