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儿照法草案将送审 蓝营立委忧师资适任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1日电)整合托儿所、幼稚园及居家照顾的“儿童教育及照顾法草案”将送立院审议。多名国民党立委认为,现行幼教师资能否兼具幼儿教育及照顾保护的功能,是儿照法草案值得关注的问题。

教育部将儿照法草案列为立法院本会期中力推的优先法案,行政院院会日前也通过此案,将2到6岁的孩童教育、照顾,幼托整合为幼儿园,并把托婴中心、课后照顾中心、居家式照顾服务都纳入规范;1年内未完成转型者,将停止招生或收托,原许可证书失效。

草案也规定,居家式照顾服务是指儿童(未满12岁)由3亲等内亲属以外的教保服务人员在居家环境中提供收费教保服务;每1教保服务人员至多照顾包括未满2岁幼儿2人,或2岁至国小阶段的儿童4人;联合招收者,至多照顾包括未满2岁的幼儿4人,或2岁至国小阶段的儿童5人。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委员、国民党籍立委赵丽云受访表示,草案将提供幼儿教育的幼稚园及负责幼儿照顾的托儿所整合为幼儿园,但现行的幼稚园师资课程及证照检定考试中,缺乏幼儿照顾保护的部分;她忧心,幼托整合后,是否有足够师资兼具幼儿教育及照顾保护的功能?

在居家照顾部分,赵丽云与曾任教委会召委的国民党籍立委江义雄都认为,有些离岛或偏乡地区的单亲或隔代教养的儿童,长期仰赖居家式照顾,但草案规定居家照顾人员必须具备保母执照,且限制每一保母的照顾人数,此恐将影响偏乡地区弱势家庭小朋友的权益。

另外,江义雄认为,草案涵盖0至2岁幼儿的托婴照顾、2至6岁幼儿教保以及国小阶段儿童的居家照顾,规范范围过于庞杂,且其中不乏有重复规范的地方,草案有检讨的必要。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