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7日訊】台北報導,酒醉駕車的處罰,將更為嚴厲!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酒后駕車罰鍰,將由現行六千元提高至一万五千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罰鍰。實施日期,將由總統公告后實施。馬英九表示,如果新罰則實施一年后成效仍然不彰,他將建議中央,把酒醉駕車者的車輛沒收。
中時電子報報導,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昨晚起展開歲末酒測,將一直持續到農歷過年后。為了擴大酒醉檢測范圍,昨晚共計動員市警局十四個分局、交通大隊、保安警察大隊警网九十三組,警力三百六十一人,在台北市九十二處實施酒醉駕車專案勤務。警政署長王進旺与台北市長馬英九昨晚十時三十分,也特別前往忠孝東路三段与西園路光复橋頭的執勤現場,為執勤員警打气。
台北市長馬英九曾要求交通大隊建議中央修法,加重酒醉駕車的處罰,日前得到了善意回應。交通大隊指出,立法院已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加重了酒醉駕車的處罰,酒醉駕車的罰鍰由目前的六千以上一万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將提高為一万五千元以上,六万以下的罰鍰。
若駕駛人拒絕警方酒精測試,現行規定是比照酒醉駕車,罰款六千元,但新的修正條例則修正為處以六万元,并吊銷駕照;現行酒醉駕車肇事致人死亡或重傷者,吊扣駕照六個月,而新條文修正后,酒醉駕車肇事致人于死或重傷,將吊銷駕照,且不得再考領。
酒醉駕車新罰鍰標准是一万五千元以上,六万元以下,最高罰与最低罰相差四倍之多,什么情況罰一万五千元?什么情況罰六万元?交通大隊大隊長呂碧宗表示,還有待交通部進一步訂定實施細則。
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昨(六日)晚上起展開歲末酒醉駕駛。根据統計,去年交通大隊列管重大交通事故件數,明顯較前年成長;重大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數,更較前年同期成長一成六,其中以酒醉駕車肇事的死亡人數最多,是前年的三倍多。交通大隊呼吁駕駛人要特別注意。
根据交通大隊的統計,台北市前年一月至十二月共發生一百六十四件重大車禍,造成一百零七人死亡。交通局原希望去年能將重大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降低到一百零七人以下,但此一目標沒有達成。
据統計,去年一月至十二月,台北市共發生一百八十一件重大交通事故,其中死亡人數一百廿四人,重傷六十七件;与前年同期相較,肇事較去年增加十七件,死亡增加十七人,重傷增加二人。
進一步分析肇事原因,截至去年十二月十日止,在重大車禍中身亡者,有廿三位是因為酒醉駕車肇事而死亡,名列第一;其次是駕駛疏忽,第三則是超速失控。与前年相較,前年因酒醉駕車肇事而死亡人數共有七人,但今年酒醉駕車肇事的死亡人數卻達廿三人,成長三倍之多。
對于台北市列管重大交通事故肇事死亡人數激增,交通官員也覺得不解,特別是酒后駕車的取締件數,由去年每月約二千二百件,今年已降至每月一千六百件至一千七百件左右,但酒后駕車死亡人數,反呈倍數成長。
交通大隊指出,由去年列管的交通事故肇事死亡人數可看出,酒醉駕車肇事死亡率偏高,廿五件酒后駕車的重大交通事故就有廿三人死亡,希望駕駛人記取教訓,千万不要酒后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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