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戀上女劫匪 隱情不報被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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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0日訊】日前,一糊涂檢察官因犯窩藏罪,被浙江省天台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据人民法院報報道,現年38歲的被告人陳強,原系三門縣檢察院檢察官,10年前与妻子离婚,并結識了三門縣蛇盤鄉的趙小紅。
1998年12月1日,趙小紅在臨海市利用女色引誘、安眠藥麻醉手段,劫取了宁波市葉某的手机和2000余元現金,后返回陳強住處。陳強發現趙小紅身上多了一個手机,感到來歷不明,遂記下該手机號碼并數次撥打以查問來源。
陳強從葉某處獲悉趙小紅有重大搶劫嫌疑,便一再追問趙小紅,趙把搶劫過程告訴了陳強。陳強又從外圍對趙小紅的品行進行多方了解,證實趙還有其他不軌行為。為了避免自己受牽連,陳強決定与趙分手,但趙施展伎倆多次糾纏陳。
同年12月中旬,越想越后怕的陳強与朋友一起將趙小紅送到宁海縣城關避風,從此与她斷絕了一切往來。
但是,身為檢察官的陳強卻一直未向警方舉報,糊涂地認為”分手”即与之無關。此后,趙小紅又多次實施麻醉搶劫,前后作案13次,劫得財物和現金共計人民幣5万余元,成為轟動省內外的女劫匪。今年4月份,趙小紅因犯搶劫罪被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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