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調高貧窮線照顧弱勢
【大紀元10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21日電)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在立法院表示,為彰顯政府照顧社會弱勢決心,行政院提出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調高貧窮線,將低收入戶審查門檻再度放寬,並修正最低生活費的計算方式。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上午審查「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江宜樺在口頭報告時,做了上述表示。由於貧富差距問題備受關注,朝野黨團都將社會救助法列為優先法案,且有多達27個版本併案審查。
江宜樺報告時說,最低生活費計算將以當地區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較現行以平均消費支出60%為寬,可使更多弱勢家庭得到照顧,此外訂定年度變動未達5%以上,最低生活費不予調整,以使弱勢家庭能較穩定受到照顧。
江宜樺指出,修正草案中也增訂中低收入戶之規定,擴大弱勢照顧範圍:將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未符低收入戶資格之經濟弱勢家庭的保障予以法制化,並提供全民健康保險費及子女學雜費等補助。
修正草案也放寬審查資格要件。江宜樺表示,政院修正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將兄弟姐妹排除不列計;對於未與單親家庭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無扶養事實,且未行使、負擔權利義務的父或母也排除不予計算,使弱勢個案能獲得協助。
江宜樺說,對於未能提供薪資證明及財稅資料之青少年、身心障礙者、高齡者之工作收入,以核算收入70%計算,避免高估其工作所得;以及將因照顧特定身心障礙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之共同生活或受扶養親屬致不能工作,與懷胎期間經醫師診斷不宜工作者等情形排除計算,都有利於審查通過。
江宜樺指出,為強化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工作福利誘因,增訂主管機關應提供就業輔導措施及授權條款,可將因就業而增加的收入,免計入家庭總收入,最長以3年為限,以鼓勵參與勞動市場,獲得穩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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