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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假處分齊出 許舒博爭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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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 3日電)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許舒博在中藥商案二審被判有罪,遭考紀會撤銷黨籍,連帶將失去立委資格。許舒博將向黨中央申訴,也已向法院聲請對考紀會撤銷黨籍決議進行假處分。

許舒博在中藥商案一審判決無罪,但9月8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改判7年6月、褫奪公權4年。本案仍可上訴。

根據國民黨黨章規定,黨員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法院第二審判決有罪者,應予撤銷黨籍或開除黨籍處分。考紀會於 9月14日開會,決議撤銷許舒博黨籍。許舒博為不分區立委,被撤銷黨籍後將喪失立委資格。許舒博今天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他將根據依「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規定,依法將在10月5 日向黨中央提出申訴。此外,他也已向法院申請針對考紀會撤銷他黨籍的決議進行假處分。

許舒博希望有中常委能在中常會提案討論此事,只要有人提案,考紀會的決議有可能翻案。

許舒博為此發送陳情書給中常委,強調他未收受賄賂,且此案發生在民國87年,當時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尚未制定,因此,依國民黨87年黨章的規定,此案不符合撤銷或開除黨籍的要件。

許舒博以同樣涉案的民進黨立委李俊毅為例,民進黨87年間尚未訂定廉能條款,因此,未處分李俊毅。他希望國民黨能「暫予停權處分」,讓他上訴三審後能有重獲清白的機會。

同黨立委兼中常委邱毅、呂學樟都表示,此案一審無罪、二審大逆轉;如果現在就撤銷許舒博的黨籍,將來三審、更審無罪時,不分區立委已被遞補,國民黨該怎麼處理?

也是同黨立委的中常委蕭景田認為,黨章對於類似情形應有明確規範,制度化處理,不應流於「人治」。國民黨立委兼中常委楊瓊瓔表示,許舒博很努力也很有能力,國民黨應該重用。

不過,也有 1名不願具名的中常委認為,既然國民黨要提名某人擔任不分區立委,規範的權力在黨,不分區立委就必須遵從黨的意志;若黨認為不分區立委的行為有損黨的形象,做出決議,不分區立委就應遵守。

至於依序將遞補許舒博不分區立委資格的中常委李全教則表示不予評論。他說,黨及中常會要怎麼處理,他都會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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