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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環署:提燈電池勿棄置 回收利用管道多

【大紀元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鄭亦宸台灣台北報導)本週末就是元宵節,許多家長為安全起見都會買燈泡式提燈給孩子,各地縣市政府最近也陸續發送小提燈給民眾,但台灣環保署特別提醒,元宵節過後,花燈內的乾電池可充分利用,勿隨意棄置。

元宵燈節過後,許多提燈內乾電池的電力並未耗盡,環保署特別提醒,可將乾電池取下裝配到其他適合的電子產品,如鬧鐘、收音機、遙控器等低耗電的電子產品上使用,善加利用能源。

環保署提出「電池回收3部曲」-「購買電池認標示」、「剩餘電力要利用」、「使用完畢需回收」的原則,呼籲妥善回收乾電池。因電池含有害物質、體積小,提燈內不論是使用錳鋅及鹼錳乾電池或鈕釦型電池,民眾都應該慎選有回收標誌的乾電池,其中筒型錳鋅及鹼性電池於產品包裝明顯處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的字樣產品。

為便利民眾回收電池,各地燈會主辦單位於元宵燈節期間,將於活動會場設置廢乾電池回收設施;此外,也可收集後送到住家附近的超市、量販店、連鎖超商、連鎖藥妝店、無線通訊器材行、攝影器材行等約2萬餘回收點進行回收,或是送交當地清潔隊資源回收車,歡慶元宵同時又能愛護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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