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賴又嘉高雄24日電)高雄市長陳菊今天透過市府新聞處發聲明指出,日後若案情需要,她願出庭為前總統陳水扁作證;但陳水扁律師石宜琳表示,目前暫無意再聲請傳喚陳菊。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扁案,陳水扁與律師先前向法官聲請傳喚陳菊作證,但陳菊請假未到。有媒體報導,台南扁友會會長黃永田日前到台北看守所探視陳水扁後轉述,陳水扁對陳菊多所怨言。
陳菊在高市府聲明稿中表示,自己絕非拒絕作證,強調原本1月29日的庭期,因當天出席高雄市議會臨時會的預算審查,才向法院請假。法院於3月5日再度傳喚,她也已排定行程準備出庭,卻在2月6日收到法院通知陳水扁律師撤回對陳菊的傳訊。
陳菊表示,如果日後因案情需要,法院再傳喚時,她一定會出庭。
不過陳水扁委任律師石宜琳表示,傳喚陳菊作證主要為證明扁的國務費有因公支出,先前已向合議庭聲請傳喚過陳菊2次,但陳菊均請假未到,既然案件將進入言詞辯論程序,先前才會於庭中聲明,捨棄傳喚陳菊。
石宜琳說,目前律師團與扁都無意願再傳喚陳菊,未來將視案情的必要性,再作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