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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站廣告疑有弊 北市議員要求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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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5日電)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今天表示,市府去年與「公車站牌街道傢俱街」業者因故解約並還在追討訴訟,業者卻透過子公司與市府重新訂約。議員要求政風單位調查市府是否瀆職。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今天在議會黨團辦公室舉行記者會。簡余晏指出,北市府雖然在去年10月與「公車站牌街道傢俱街」活動的得標業者解約,並向法院提訟追討款項新台幣1360萬。但半年來這家廣告媒體業者仍透過旗下子公司,在敦化南北路沿線公車站的廣告箱刊登最新化妝品、服飾廣告,且大剌剌的註明廣告招商專線。

李慶鋒表示,目前公車站牌廣告箱電費每2個月就要68萬4996元,這筆錢卻要由交通局公共運輸處支付;另外,原本公車站牌上張掛的文化公益廣告,在解約由市府接手後反而撤下。他質疑公務員「應作為不作為」涉嫌瀆職,要求政風處介入調查。

對於議員質疑,出席記者會的觀傳局副局長邱蓬新表示,全案在解約後,公車站牌就是市府財產,基於市容觀瞻、公車站牌夜間上下車乘客安全考量,才會支付廣告箱電費。

邱蓬新解釋,公車站牌刊登廣告,包括酒類、化妝品等各有複雜法令規定,相對辦理公開招標等標期較長。市府上週五已先與另家業者簽定短期約,處理公車站廣告問題;至於這家業者,是否為「原來業者旗下子公司」,政風處已在調查,若查證屬實,也會追討相關不當獲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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