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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博集團私匯137萬客戶投資款給鄧妻

【大紀元4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2007年8月至2009年2月期間,麥博集團向鄧妻在美國加州的賬戶電匯了137萬美元,這筆錢都是客戶的投資款。

4月14日,加拿大安省證監會繼續審理鄧越文和麥博集團涉嫌違反證監法一案。證監會的資深破案會計師柯林斯(Stephanie Collins)作證時說,「鄧越文曾經說,他的妻子和此案沒有任何關係,但是他妻子曾多次收到麥博集團的支票。2007年8月至2009年2月期間,麥博集團一共向鄧妻在美國加州的賬戶,電匯137萬美元。然而,這筆錢都是客戶的投資款。」

麥博集團在香港匯豐銀行存有45.5萬元。該集團曾向鄧越文的個人賬戶匯入10.3萬元。柯林斯表示:「這筆錢基本上是客戶的投資款。鄧越文用其中的9萬元,在2007年1月和2009年1月期間,買了無風險投資券(GIC)。」

至今,證監會已發出4個凍結令,分別凍結了鄧越文夫婦在皇家銀行的2個賬戶、鄧妻賣房後的80萬元收益和另一處房產。

證監會律師畢騰(Matthew Britton)表示:「如果證監會懷疑麥博集團通過非法手段,從客戶手中集資,證監會就有權凍結這些錢,儘管這些錢後來被轉入鄧越文的個人賬戶,或其他賬戶。」

2006年1月,鄧越文購買了烈治文山Kingmount路84號的住所。2009年3月6日,鄧將該房產的所有權,以2元錢的價格轉讓給他的妻子Chia Pei Lin。7月31日,鄧妻把房子以81萬元的價格賣給了班索(Punita Bansal),其中80萬元由律師Sunn保管。證監會已凍結這80萬元錢。

加拿大安省民事法院的文件稱,麥博集團曾借錢給大多倫多地區的寺院湛山精舍(Bayview街7254 號)。該寺院還錢時,直接匯給了鄧越文夫婦的私人賬戶。去年1月22日,該寺院匯給鄧家5萬元支票。

證監會已掌握185名鄧越文客戶的確切姓名,其中包括鄧妻的母親林女士。95%的客戶是華裔散戶,其餘是公司。2008年12月23日,多倫多軟件公司ACDEV向麥博集團匯入一萬加元。該公司財務部男職員向大紀元承認,他們曾在麥博集團投資。

在調查過程中,證監會發現麥博集團的3台電腦裡有病毒,因此沒有查看這些電腦上的財務數據。

證監會稱,鄧越文向投資者稱可提供每個月1%至4%不等的回報,即1年回報率達12%至48%。在今年2月17日的聆訊中,證監會律師畢騰(Matthew Britton)表示,鄧越文曾以發放債券的方式,至少集資1,840萬加元和280萬至380萬美元。鄧越文把這筆錢用來炒外 匯、支付私人花銷、信用卡、其他投資者。這些用途都是非法的。鄧拿出一部分錢給其他客戶,這就是龐式詐騙的跡象。

鄧越文是加拿大華人商界的名人,在華人社區十分活躍,與政界人士交往甚密,經常參與一些(安省)廳長參加的活動,2008年加拿大華人青年聯合總會授予他「加拿大華人十大傑出青年獎」。

4月14日當鄧越文走出證監會時,他拒絕回答記者的任何問題,只是說:「你們也應該報導一些洋人的案子,(不要老報導我的案子)。」

(本文刊登於加拿大東大紀元報紙《本地新聞》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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