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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嫌再審前出國 曾勇夫:無法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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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5日電)媒體報導,被最高法院認定是警員林安順命案兇手的李得陽,在高檢署聲請再審前搭機離台。法務部長曾勇夫今天指出,李得陽原已無罪確定,檢方在現行法令下無法拘束他的自由。

曾勇夫是在下午參加調查局99年全國破案毒品證物公開銷毀作業前,接受媒體採訪時作上述表示。

台北縣前刑事小隊長林安順13年前在警匪槍戰中殉職,檢察官起訴李得陽、陳達民共同殺人。2人在法院審理期間多次被依殺人罪判處死刑,但更2審認定殺人僅陳達民所為,李得陽在殺人部分則獲判無罪定讞。陳達民部分繼續上訴,最高法院後來又認定殺人者為李得陽。

中國時報報導,高檢署於4月19日向高院聲請再審,但林安順家屬卻發現李得陽已提前兩天搭機前往越南,質疑有人通風報信。北縣警方專案小組曾向檢方聲請境管,但檢察官不同意。

曾勇夫指出,由於李得陽原先已無罪確定,目前法律對於他是否出國沒有管制的規定。檢察官雖然已向法院聲請再審,但現在無法獲悉法院將如何處置,檢方無法拘束他的自由。

曾勇夫說,從某種角度來說,確實有法律漏洞,李得陽現在已經出國,如果法院未來准許再審,重開審理程序,李得陽若無法到庭,法院無法判決有罪,審理程序可能須花費很長的時間。

另外,對於部分死囚對外表達求死意願,曾勇夫表示,法務部將照原定程序執行死刑,也會將這些意見列入考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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