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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檢單車用頭巾 中文標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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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30日電)腳踏車用多功能頭巾兼具帽子及裝飾功能,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測市售12種品牌頭巾,中文標示全都不符合規定,但「游離甲醛」和「耐汗染色堅牢度」兩項均過關。

標檢局表示,「耐汗染色堅牢度」分為「變褪色」、「染污」兩項,依標準分為 A、B二級,A級織品染色堅牢度最佳,水洗後不易褪色,B 級次之。檢驗結果,12件樣品均符合 A級規定。

中文標示為檢查國內產製者(進口者)名稱、地址、電話,尺寸或尺碼、生產國別、纖維成分及洗燙處理方法等項目,結果12種品牌全數不符合規定。

尤其「洗燙處理之圖案」的標示,12件樣品全都不合格,違反商品標示法第15條規定,主管機關應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2 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標檢局建議消費者,不要購買商品標示不明產品;挑選腳踏車用多功能頭巾時,應以嗅覺檢查是否有刺鼻異味;定期清洗腳踏車用多功能頭巾,保持良好衛生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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