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為情婦殺妻女 男判死刑

【大紀元6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8日電)男子張鶴齡受情婦蘇玉真教唆,以乙醚迷昏妻子及2名女兒,再開瓦斯致3人中毒身亡。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審,判張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蘇婦判刑10年、褫奪公權5年。仍可上訴。

在押的張鶴齡和蘇玉真都出庭聆判,蘇玉真聆判後,僅表示「謝謝審判長」,張鶴齡則未發一語。也到庭聆判的張鶴齡哥哥淡淡地說,弟弟罪有應得,家人也都釋懷了。

根據法院判決,原與蔡姓妻子育有2名幼女的張鶴齡,在網路上結識已婚的蘇玉真,2人發生婚外情,張男於民國94年間搬離妻子住處。因張男遲未與妻子離婚,且蔡女94年5月間,致電蘇女丈夫,要求他管好妻子,導致蘇女心生不滿,慫恿張鶴齡下手殺害蔡女。

張男在情婦慫恿下,於95年4月10日晚間先以繩梯從頂樓攀降至妻子住處,以乙醚迷昏睡夢中的妻子,為免事跡敗露,再迷昏2名幼女,並開啟瓦斯讓3人瓦斯中毒身亡,將現場佈置成意外。後因檢警發現死者鼻嘴有悶縊外傷,並在死者血液中驗出乙醚,查出張、蘇2人犯行。

法院一、二審時,合議庭均認為張鶴齡犯罪手段殘忍,泯滅人性,罪無可逭,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蘇玉真則遭判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7年。

案件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今天更一審,仍判張鶴齡死刑,但改判蘇玉真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