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

滇兩小學生陷「賣淫門」 遭警方割腕

【大紀元7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怡蓮採訪報導)昆明兩小學生(兩姐妹)被誣賣淫後,17歲的姐姐也未能倖免。在三姐妹不斷上訪,要討回公道過程中,不斷遭到騷擾和毆打。7月13日,姐妹倆(老大和老二)前往市政府追問此案的處理結果時,被普吉派出所員警強拉上車後,在車上被毆打。姐姐的手腕被刀割了4條傷口,縫了16針。事後員警說,她想自殺。

當事人告訴大紀元記者:「我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割的,當時在車裏員警一直在打我,然後被他拖下車來,我就發現我手腕流血了。很多過路的人都在看,員警故意來把我的手臂抓緊,好像在幫我止血,有好多人在那裏看他才這樣做,如果沒有人看,他肯定馬上就走掉了。他們之後還居然說是我想自殺。」

2009年3月16日的晚上,當事人兩個還在讀小學的妹妹(13歲和14歲),去外面的小攤上買燒烤吃,被一夥不明身份的人毆打。當她們的母親知道後,趕到現場時,他們說是打錯了,事後才知道他們是便衣員警。



三姐妹及其家人(網絡圖片)



但在當晚,兩個被打的姐妹和爸媽都被抓到了派出所。據說,小姐妹倆手被拷著跪了一晚上,還被打成了輕微傷。10多天後,倆姐妹做了處女鑒定(是處女),才放回家;她們的爸媽被關了半年後釋放。

2009年7月,當事人被抓。「那時,我莫名其妙被他們抓進去關了半年。在派出所,一共關了我10多天,不讓睡覺。不停的打我,問我,有時對我大吼,叫我說怎麼樣賣淫的。我要是不說,他們就說要把我一家人都整死。後來,我實在受不了了,他們叫我說什麼我就說什麼了。」

半年後,當事人被釋放回家,公安對她說:「不要隨便跟任何人說,也不要去告他們,那就沒有事。」但是當事人從來沒有停止過告他們,儘管幾乎每次都被他們毆打。



信訪局公文(網絡圖片)



當事人最後說:「我們去找他們的目的,就是要他們還我們一個清白,討一個公道。我們沒有做那事,不可能你說做了,就做了。我們就這點要求,都不給,去找他們,就拖住我們打。他們就是要我承認賣淫。因為他們抓了我們嘛,他們沒有臉面了,如果他們承認抓錯了,就要還我們清白,又要賠錢,就沒有臉面了,所以就指望著我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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