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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稅捐處:豪宅課稅非新稅目

【大紀元1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1日電)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今天表示,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是提高房屋評定現值,由房屋稅增加稅額,並非開徵「豪宅稅」新稅目。

有「劉媽媽」稱號的房市名人劉月釵今天重新標回「帝寶」法拍屋,台北市政府擔心「豪宅稅」定義一出,形同為豪宅「掛保證」,恐怕讓豪宅炒作更盛,因此請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提出解釋。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由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行評定1次,針對豪宅合理課徵房屋稅,且自民國98年起陸續清查轄區內豪宅造冊列管;不過,這部分屬個案課稅資料,依規定不得對外公布。

稅捐稽徵處官員說,豪宅認定原則以住宅大廈為限,以「棟」為認定單位,不包括商業大樓,同時排除已加價課稅的別墅,且以RC等級以上構造為限。

對於研議的高級住宅8項認定條件,何以不包括市價,官員解釋,鑑於目前國內還沒有公開及透明化的房、地交易資料可供採據,市價不便掌握外,高級住宅市價尚含土地價格,房價、地價難區分,且市價易隨經濟情勢而波動,因此不宜以市價認定。

稅捐處官員說,房屋稅計算期間為每年7月1日至隔年6月30日,在取得法源依據後,將在今年7月開始適用新制稅率,初步預估一般民眾所稱的「豪宅稅」每年為市府增加約新台幣3億元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