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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羽毛創辦人骨灰 判還子女

【大紀元10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6日電)美麗華百貨董座黃固榮三哥、台灣羽毛創辦人黃榮圖去世後,原配兒子指控繼母朱麗碧擅自轉葬父親骨灰,要求返還。法院認為,骨灰屬全體繼承人所有,朱無權占有,判決返還骨灰。

美麗華百貨董事長黃固榮的三哥、台灣羽毛創辦人黃榮圖於民國90年過世後,原配兒子黃明仁等與繼母朱麗碧爆發繼承糾紛。黃明仁指控,朱擅自到台北市內湖區北勢湖公墓,偷走骨灰並轉葬金寶山公墓,控告繼母盜取遺灰罪。

刑事部分,檢方認為朱轉葬骨灰只是想完成黃榮圖遺願,並未私自占有骨灰,給予不起訴處分。原配子女再提民事訴訟,主張雙方均為黃榮圖的繼承人,骨灰應為兩造公同共有,向朱請求返還骨灰。

朱麗碧抗辯,黃榮圖生前有交代要葬在金寶山,但黃明仁違反父親遺言,指稱金寶山價格太貴,任意將骨灰葬至無人看管的公墓,她不忍丈夫受苦,只好自行花費鉅資將骨灰移葬,並痛批原告興訟之舉如同在傷口灑鹽。

法官認為,黃榮圖的骨灰屬全體繼承人所有,朱麗碧未取得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擅自移葬骨灰,妨害其他繼承人所有權,屬無權占有,判決朱女敗訴,應將骨灰返還黃明仁等人。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