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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候車亭各方建議案 相關單位會勘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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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新北市幅員廣大,公車路線眾多分佈甚廣,目前市區公車站牌近7000個站位,提供民眾能摭陽避雨之公車候車亭設施是市府交通局推行提昇大眾運輸使用率政策下重要的延續性施政作為,故每年於候車亭型式規劃完成階段即主動協請公所提報符合基地條件之候車亭站址,據依編列預算分批興建,考量站址所在環境及土地取得同意之限制下,以基地與土地條件可行、行線路線或候車需求高及無其他異議意見,經邀請相關單位、代表共同會勘獲致共識可行之案件先行施作,絶無「僅依民代陳情順序興建」之情形。

市府交通局表示,因市轄區內目前既有道路之人行道寬度多不足,一般光是車站站牌站桿設置時都需要邀請區公所、當地里長、公車業者,更甚必要時尚須邀請站牌所在之社區、住家及商家一起會勘,於取得共識後始得設置;而興建候車亭所需空間較大,對於基地條件之限制(如地下管線、水溝、管道、住家或商家採光、風水或生意影響等)所需考量更多,故於設置時更是透過以上代表會勘取得共識,並必需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前提下,先予以錄案並於預算許可下始得興建。

市府交通局嚴正表示,除了業務單位自行評估車站所經路線較多、候車人數較多、基地環境條件可行、配合政策推動示範性公車路線等條件之站位外,也多有民眾、社區、商家、學校或各區公所陳情建議,或透過各級民意代表(如議員、升格前之市民代表、里長)等反映地方需求者,於經相關單位、人員會勘可行後依建議時序錄案辦理,涉公部門土地由本局積極協調取得候車亭用地。然因每年候車亭興建預算及發包施工能量有限,且各錄案基地若涉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取得時程各異,爰多以基地環境與土地同意取得條件、行經路線或候車需求高及無其他異議意見之案件先行施作,並無「僅依民代陳情順序興建」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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