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遺囑的重要性(4)
四. 怎樣設立遺囑
起草遺囑是需要知識較深廣的專業人員的幫助,這就是為甚麼不要完全自做主張?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尋求律師的服務。律師幫助起草遺囑,會有以下幾點好處:
1. 避免「自己設立遺囑」常帶來的錯誤漏洞和麻煩。
2. 盡最大可能減少繳付遺產稅。
3. 避免人們經常忽略的要點。
4. 定期修正遺囑中的條款。
五. 在起草遺囑中常忽略的幾點:
在與律師討論起草遺囑時,首先要向自己問幾個問題:
1. 是否充分利用了無限制婚姻遺產稅減免法的好處。
2. 在若干受益人當中,如何適當分配繳付遺產稅。
3. 如果在先生或太太同時過世於某一跤通事故等情況下,是否確定法律上誰是第一死亡人。
4. 所選的遺囑執行人(通常為過世者自己生前指定)是否有能力來管理或處理過世人的生意。
5. 所有的保險是否也設立在遺囑內。
六. 人壽保險的角色
人壽保險是一種工具,人們可以利用這種工具來保證在過世後,其遺產不會被嚴重地消減掉。在大多數情況下,受益人所得到的保金是不用繳稅的。其保金除了可以代替過世者的年收入外,還可以提供遺產的流動資金。保金可以幫助付遺產收入稅,州死亡稅,最後花費,以及其它花銷。
沒有人壽保險中的現金,部份遺產將會被很快賣掉,去滿足上述花費。這常常迫使受益人或繼承人貶值賣掉資產,去補充現金的急需,其結果導致遺產大量快速地被耗盡。
人們花了一生的經歷來掙取和積蓄家產,所以每個人都有權力來決定如何按照自己的意願來分配其資產,因而遺囑就是最有效的工具來達到這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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