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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奢侈稅鎖定不動產高價貨物勞務

【大紀元2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24日電)奢侈稅初步方案定案,鎖定非自用不動產(非自用住宅)、300萬元以上高價貨物(汽車、遊艇及飛機)、50萬元以上高價勞務(俱樂部會員證、高爾夫球證),加徵10%到15%的稅。

財政部研擬課徵奢侈稅,進度備受外界關注,財政部長李述德去年底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奢侈稅是賦改會的決議,針對高價消費課徵,不過,也不能因為課徵奢侈稅而導致經濟活動萎縮。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 2月中旬就預告,奢侈稅還在尋求最後共識,3 月就可以敲定、向外公布並送立法院。財政部今天提出初步版本,未來將與各部門與工商團體會商,經行政院通過後,再送立法院立法。

財政部官員說,奢侈稅首先鎖定非自用不動產,如非自用住宅,買進後 1年內賣出將按照買賣價格另外課徵15%的稅,2 年內賣出將課徵10%的稅。

其次是新台幣 300萬元以上高價貨物,例如高級汽車,私人遊艇與私人飛機,都將按照售價再課徵 10%的稅。以1輛300萬元的汽車而言,就要加徵30萬元的稅。

最後是50萬元以上的高價勞務,例如俱樂部會員證、高爾夫球證等,都按照買賣價格再加徵10%的稅。

官員表示,奢侈稅初步定名為「特種貨物及勞務銷售稅」,可以多收到的稅收還無法評估,不過,收到的稅款將用於社會福利與照顧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