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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防炒房 台學者支持業者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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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03日訊】 (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北報導) 財政部今(3)日邀請三大工商團體、建築開發同業公會、不動產仲介公會,以及多位學者,針對「特種貨物及勞務銷售稅條例」(即奢侈稅)舉辦座談會。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力表支持,並認為課徵奢侈稅將有助於抑制房價飆漲,但業者則持反對的意見,東森房屋董事長王應傑指出,在財政部的方案裡,只要2年內成交過戶的就要課10到15%的稅,其中並不管有沒有賺錢都課稅,這是很荒謬的政策,他擔心此舉將影響國民經濟,最後會全民皆輸。

即便是妥協 也一定要貫徹去做

張金鶚指出,現在房價飆漲主要是因短期投資客「短進短出」所造成,以前自用住宅通常都10年才換一次屋,再加上隨著所得的成長,10年漲一次都算合理,但隨著現在短期的買進買出,房市泡沫被吹大,這對大家都是沒有好處的,像以愛爾蘭為例,愛爾蘭房地產泡沫化毀了經濟發展,愛爾蘭人民都得到歐美去打工,難道大家希望台灣變成愛爾蘭嗎?

另外他也建議將兩年的時間門檻延長到3年,畢竟若投資客口袋夠深,他就能將養房的時間拉得更長,因此要怎麼讓實質的投資者及短期的買進買出無法獲取不合理的獲利,這才是讓大家要去思考的問題。

最後張金鶚也強調,即便奢侈稅是個妥協的方案,在現階段也絕對有效,因為現在已經有房價下滑、來看屋的人減少了,這顯示投資客造成的效應很大,因此一定要強力的要求政府貫徹的去做,絕對不能打折,否則讓人民會不相信,將會產生更大的代價。

奢侈稅將打壓房地產,造成全民皆輸

中華民國建商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王光祥指出,財政部主張對持有未逾2年就轉手的非自用不動產交易課徵10%到15%的奢侈稅,如果是民眾在2年間因為工作從台北調到高雄,必須賣房子解決住的問題或在2年間因為經濟拮据,必須賣掉已經買或預定的房子,是否要課稅?這個問題得必須釐清。

他表示,馬英九總統提出黃金10年,台灣現在才離開金融風暴,經濟正要起來,現就要推動奢侈稅,這種作法,需要大家一起商榷、考慮,他強調,炒房是少數的人,不能因為炒房而打翻全國喜愛房子的人,甚至危及台灣經濟,他不希望馬英九的黃金10年,最後變成「惶驚10年」。

東森房屋董事長王應傑對財政部的方案也持反對的態度,他指出,此次房價上漲有如大幅調降遺贈稅稅率等多方面因素,使得資金都回來台灣,「這是黃金10年才剛開始」,然而財政部卻揣摩上意,「以為這樣就會讓房地產市場回歸正常」。

他指出,開徵奢侈稅,對房市買氣一定會受到影響,但在財政部的方案裡,只要2年內成交過戶的就要課10到15%的稅,其中並不管有沒有賺錢都課稅,這是很荒謬的政策。

王應傑建議,開徵奢侈稅應該要有三個原則,第一、沒有賺錢不能課稅;第二、法律不溯及既往;第三、要落日條款,只要這三個動作下來,房地產交易自然會沈寂下來,回歸基本面。

最後他也強調,目前國內自有住宅比率達87%,如果以這種方式來打壓房地產,只會造成全民皆輸的局面,並影響國民經濟發展,建築產業帶動的產業太多,一旦建築業不景氣,今年的經濟成長率一定會跌到5%以下。

政策短期打炒房,長期對業界有正面幫助

對於業者的反彈,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短期投機,讓房市泡沫變大,但這些投機客比重並不高,據統計過去3年,大概只有2萬戶左右,而全台擁有1戶自用住宅者(68.5%),並不會被課到稅,且就算非自用住宅,只要持有超過2年,也課不到,所以奢侈稅的打擊對象非常少,因此奢侈稅短期可以打擊炒房的投機客,長期對營建業有正面幫助。

張盛和表示,奢侈稅全國通行、不分地區、不論賺賠、持有期間限定至少2年短期並不考慮擴及3年、不訂落日條款,且不論所有權人是個人還法人,只要2年之內買賣非自用住宅,一律從行為面課稅,但繼承和法拍可以例外。至於是否要訂出「買房時間點」的回溯條款,則是到明日討論法條時再訂定,預期最快就可在下週把草案送到行政院,期待7月就可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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