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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手計畫分不均 高市教育局再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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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曜宇台灣高雄報導)高雄市教育局又被高雄縣教師會盯上,這次針對國小「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經費」提出差別待遇之質疑。高縣教師會指出,該經費在原高市學校有九成核定,原高縣卻不到六成,甚至原高市有8所學校超出原本申請經費。

「一市兩制」高縣教師會再次用強烈言語指稱,教育局「螺絲鬆脫、麻木不仁!」一再違背市長陳菊要求的「高高平」。縣教師會表示,「平平攏是高雄市的孩子,待遇哪會差這麼多!」教育官員對偏遠弱勢地區沒有同理心。

縣教師指出,教育局所核定的「100年高雄市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經費核定一覽表」明顯差別待遇。縣教師會統計,核定經費中原高市有九成二通過,高縣卻只有五成八;核定百分之百的學校,高市有76所,高縣只有4所;超過申請的核定經費,高市有8所,高縣卻沒半所。

教育局則澄清,相關經費在縣市合併前即已經過教育部核定,「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經費」,高縣學校共申請6千3百餘萬元,教育部核准3千2百餘萬元;高市學校共申請3千3百餘萬元,教育部核准2千6百餘萬元。

教育局再表示,教育部網站匡列經費的時間約在去年11月底、12月初,核定公文於今年1月20日下來,並在縣市合併前,即由縣教育處、市教育局各自分配經費給學校,縣市合併之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無權更動或做重新分配。

另外,對於超額核定,教育局則說,考量這些學校所開期數或節數太少,無法滿足學生及家長需求,才就教育部核定的全市總經費做挪動,而給予其較多的經費,這亦是在縣市合併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就所轄高雄市學校部分所做的調整。

縣教師也搬出教育基本法規定:「對偏遠及特殊地區之教育,應優先予以補助。」教育局的作法,明顯與法律及教育部的實施要點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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