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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長青公寓弊案 前局長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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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5日電)台南市長青公寓委外經營弊案,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依洩密、圖利等罪,判處前台南市政府社會局長蔡寬裕有期徒刑7年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弊案共有9人被起訴,包括前台南市議員陳勳明、前台南市政府社會局長許金鈴及蔡寬裕等人。

台南地院下午判決,陳勳明、許金鈴無罪,蔡寬裕因違反洩密罪,判刑6個月,減為3個月,另違反圖利罪,判刑7年6個月,合併執行刑7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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