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聞:馬加爵致藥加鑫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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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27日訊】同樣的駭人聽聞的殺人案,不一樣的對待,法律在中國大陸如同兒戲。

勇敢的藥加鑫同學:

你好!我是你的前輩馬加爵,得知你的「偉大」壯舉,我很震驚!——真可謂「長江後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殘」啊!

今兒給你寫信,無他,只想與你進行一點簡短的交流。

在嚴肅的法律面前,殺人乃勇敢者的遊戲,因為殺人是要償命的。藥,你的勇敢讓我無地自容。我承認,媒體的報導或許有一點修飾成分,但應該不太誇張吧?因為我有過類似的經歷。一個女人,一個柔弱的女人,一個對你苦苦央求的女人,你小子也能下如此狠手。就算是我,在這種環境下,也是無法對一個手無寸鐵毫無反抗能力的女人下手的。

藥,你殺人的理由也未免太天真了:她在記你的車牌號,農村人難纏。於是乎,你就「與其不如」,連捅這個軟弱的女人八刀,讓她永遠地閉嘴閉眼……這真是咱們農村人的悲哀啊!試想:假如每個有轎車開的人都像你小子一樣瘋狂,車中隨時攜帶刀具,撞了人就殺,那麼大街上肯定是沒有一個行人敢出現的,就算膽大的個別人斗膽出現,都必須要在明顯的地方刻上一個明顯的標誌:我不是農村人,我是城裡人。不然,就會遭到吃刀子的下場……如此一來,我們的十二五規劃也不必再勞民傷財「縣縣通高速鄉村油路」了,把路修到家門口,只能給你等坐轎車之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殺人機會。對於中國的八億農村人,最好還是讓他們永遠的圈留在封閉的農村算了,這樣至少能夠保證他們的人生安全。小子,你真的太天真了,你小看了咱們農村人的智慧,想當年,我小馬哥不也是讓那些蠢笨的人頭疼不已嗎?但最終還是讓那個三亞的農民工發現了我!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的力量是強大的,這一點小馬哥早已有所嚐試。況且,你祖宗三代不也是農村人嗎?你小子天天泡在網吧與鋼琴上,怎麼連這個最簡單的道理都不懂?你馮鞏大爺不是在小品中也說「農村人是城裡人的衣食父母」嗎?你連你「父母」都不放過,你小子還是人嗎?那大學真是白上了!看來,除了一丁點兒藝術,你小子是甚麼都不懂的種兒。

藥,我等都是千刀萬剮均不解百姓之恨的中國部份現狀、中國司法公正、中國大學教育、中國家庭教育的影子,但對於你的情形,我只有兩個字:羨慕!為啥?一句話:「我爸是農民」!

首先,我羨慕你的庭審現場讓。或許是各地執行法律的方式和做法不一致吧,古老的西安的現代法庭真是讓我百思不解。庭審現場允許四五百到場,而且大部份是你的同學,他們都接受了相關的問卷調查,最終的結果就是:該名同窗一貫溫良,品學兼優。你的「優秀」最終博得了「給他一個機會,給未來一片藍天……」的呼籲。對此,我不想去爭論當代大學生的人性如何,也不想去討論法律的公正與否,因為作為人渣的小馬哥本來就沒有那個資格去對他們指手劃腳說三道四。但有一點是不可否認的:我只是直接地殺害四名大學生,你卻間接地殺害了四五百名大學生!所以,「直接」的我立即槍斃,「間接」的你應該緩刑,這也是法律公正廉明的判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尊嚴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對你我而言,就算死上十次也是罪有應得,法不容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有一點還是值得生者好好深思的:在以經濟為中心的社會,我們的道德已經缺失殆盡,誰來保護弱者?

其二,我羨慕你的「激情」。為何如此說呢?小馬哥請你看看那個公安大學李教授的經典分析吧!馬加爵犯罪的心理問題,是他強烈、壓抑的情緒特點,是他扭曲的人生觀,還有「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句句切中要害,多經典啊!而你的案子中,媒體卻天馬行空般的出現了一個「激情殺人」的詭辯。你小子知道甚麼叫「激情殺人」不?所謂「激情殺人」就是: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成立的關鍵要件就是被害人要有嚴重過錯,況且,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是沒有這種說法的。所以,你的「激情」或許就是來自受害人在受到傷害的瞬間,有「記住車牌號」的傾向,有向你央求的求生的慾望刺激了你,挑逗了你,你就「激情」一下,失控把她殺了。在我看來,你不但沒有「激情」,你簡直是故意殺人,甚至於是凶殺!如果在至尊的法律面前,你小子被認定為「激情」的話,小馬哥就只得「陽痿」了!

其三,我羨慕你有雙會彈鋼琴的手。在你我的案子中,媒體都表現出不同程度的同情。其實,說句實在話,我們都是不值得同情的主,「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兒。這一點,李教授的報告一針見血:如果馬加爵真的因為貧困和受歧視而殺人,那麼他報復的對象,應該是那些憑藉自身富有而對其付諸了歧視行為的人。但事實是,受害者多數是跟他一樣家境貧寒的同學,甚至包括他最要好的朋友、身邊對他最友善的人之一。馬加爵的殺人行為,與貧窮無關、與歧視無關,應該對此血案負責的,不是社會而是馬加爵本人。而現行的法律,也沒有任何條文規定,在犯下此種罪行後,僅僅因為貧窮就可以減輕處罰。這一點,教授終於說了句人話,也有點像個大學教授的模樣。而在你小子的案子中,李玫瑾教授對撞人後連捅八刀刺死傷者的案研究結論是:「因為他彈鋼琴,手習慣了向下連續動作。」此外,李教授還在CCTV中這樣「激情」了一回:「他(藥家鑫)拿刀扎向這個女孩的時候,我認為他的動作是在他心裏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時候,卻被摁在鋼琴跟前彈琴的一個同樣的動作。」在李教授的博客中,她的「能力」也得到了淋漓盡致的體現:「他的行為是在沒有任何殺人示範、也沒有相似的訓練,幾秒鐘內,一下子就是8或6刀,這種動作方式難道與他平時練琴無關嗎?」好優美的「訓練」方式,好優雅的殺人手法。要怪就只能怪小馬哥在殺人的時候沒有用刀,沒有「激情」,沒有平時的「習慣」性訓練,沒有你那般優雅的手法。由此來看,權威的李教授的觀點無疑讓人匪夷所思,小馬哥估計是殺錯人了,如果當初殺的都是有錢人的話,或許法律就會有另一種判法了!而你小子因為有「很高的藝術修養」,就算是殺了人,充其量也是怪那雙彈鋼琴的手習慣了「連續向下的動作」,是平時的「訓練」所致。因為「藝術能夠陶冶人的情操」,所以做甚麼事情(包括殺人在內)都要懂藝術才行啊!看來,專家學者都是懂藝術的,法律也是懂藝術的!只可惜法官在舉起威嚴的法錘這個「鈍器」向下敲打並宣判結果的肅靜瞬間,頗有點當年小馬哥用「鈍器」殺人的范兒!

其四,我羨慕你有一個好父母。讀中學時,有一句俗語叫「學好數理化,不如有個好爸爸」,不知你小子知道與否?「我爸是李剛」不就是最好的先例嗎?出了事,用錢擺平不就得了?炒作一下,操作一下,對著電視鏡頭,對著記者媒體,或下跪,或哭泣,或道歉,或懺悔,或提出高額賠償……貓哭耗子也好,黃鼠狼給雞拜年也罷,「激情」一下吧,一切皆有可能,有錢能使鬼推磨嘛!雖然說法律的是嚴肅的,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但執行法律的法官或許就不好說了,因為他們在精通法律的同時,還最懂得藝術!如果將藝術與法律高超地雜揉在一塊,奇蹟的發生就不要覺得是奇蹟了!如果說我父母有錢有權,我是一個「甚麼二代」的話,或許小馬哥也應該是一個死緩吧?對此,小馬哥對你表示祝賀。

藥,本想和你說的還很多,但在今天的社會現實中,話多亦如水。先哲們不也說過「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嗎?既然存在了,就有它存在的理由,就有它合理的地方,對此,民眾是不必大驚小怪的!最後,小馬哥只得改用李承鵬先生《藥》一文中的句子來作結了:一百年前圍觀做掉一條好漢的命,表情被動而麻木,只為了一個叫人血饅頭的藥;一百年後圍觀一個女工的命,表情主動而邪惡,只是為了一個叫藥的人血饅頭。

節哀順變吧!

中國,該吃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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