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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放女神像判罰 支聯會決上訴

【大紀元2011年0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綜合報道)支聯會常委李耀基,去年5月29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擺放新民主女神像和六四浮雕兩件雕塑。東區裁判法院審理昨日裁定李耀基未領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罪名成立,罰款2千元。李耀基指今次是政治檢控,會提出上訴。

裁判官林嘉欣裁決時表示,被告在活動前沒有向食環署申請娛樂牌照,而並非提出申請被否決,是有錯在先。是次的展覽活動符合法例所講的娛樂定義,法庭不會將展覽性質分類,只知道這些展覽品明顯是藝術品。至於藝術品是娛樂用途,還是要展示背後嚴肅歷史,各人自有判斷,但法庭需要政治中立、公平及公正地判決。

裁判官又認為,當局有必要要求主辦單位事先申請牌照,以免發生類似91年蘭桂坊人踏人慘劇,又認為《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沒有違反基本法。

一批支聯會成員昨日到東區法院外聲援。李耀基在聽取判決後指,事件是悼念活動,並非控方引用法例所指的娛樂性質,表明會提出上訴。支聯會批評今次是政治檢控,對日後公眾集會有深遠影響。

去年「六四」周年前夕,支聯會為悼念六四事件21周年,在銅鑼灣時代廣場的公共空間,展出雕塑家陳維明的新民主女神像及天安門屠殺浮雕,被食環署以「未有申領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為由清場,支聯會拒絕,警方以「阻差辦公」罪名拘捕13名支聯會成員,並帶走兩件雕塑,其後發還。而負責人李耀基更被食環署以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