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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爐回饋疑遭掌控 里長抗議

【大紀元8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0日電)高雄市三民區灣成里長黃文良,今天率領民眾到市府抗議環保局掌控焚化爐回饋金;環保局否認這項說法,並希望儘速成立基金管理委員會,推動回饋。

黃文良率領的民眾到市府四維行政中心前廣場,拉起寫著「市府鴨霸」的白布條抗議,由副市長陳啟昱出面接下陳情書。

黃文良說,民國83年市議會通過的高雄市廢棄物處理場(廠)回饋自治條例,明訂基金管委會由回饋對象的居民成立。管委會30席委員由三民區30名里長擔任當然委員,但環保局卻以縣市合併後為由,未經議會修法,就逕行公布新辦法,剝奪基層里長對基金運作的主導權。

他表示,環保局修正垃圾焚化爐回饋辦法,企圖主導每年新台幣1700萬元的回饋金,且不僅掌握回饋金運用,並有權挪為其他區使用,三民區里長和居民都非常不滿。

環保局則表示,三民區少數民眾質疑5月公告的「高雄市廢棄物處理場(廠)回饋辦法」,與原「高雄市廢棄物處理場(廠)回饋自治條例」差異,剝奪地方權益的問題,環保局是為配合縣市合併,整合既有法規重新訂定的回饋辦法,在回饋金額、回饋金動支範圍和回饋範圍都沒有改變,並不會影響社區里民的權益。

環保局說,中南區資源回收廠回饋金今年議會通過預算後,其中三民區的回饋金2600萬元已撥款,目前各區公所都已成立基金管理委員會,執行轄區的社區回饋業務,只有三民區尚未召開,也未展開本年度的社區回饋措施,環保局希望儘速成立里基金管理委員會,以推動各項回饋業務。

環保局指出,為使回饋金的使用更為公正、公開及透明化,這次辦法修正管理委員會成立方式,以區長為召集人,區公所與相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及地方公正人士為委員,並明訂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比例不得少於1/2;新修正方式不僅對原高雄縣、市回饋區民眾權益不變,更使得回饋範圍民眾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