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之狼落網 海巡:記2大過
【大紀元8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3日電)台中市警方偵辦「東海之狼」案,逮捕涉案海巡署中巡局士官長廖泰余。中巡局今表示,決議予以記2大過處分,若軍檢署裁定羈押,羈押滿3個月將予以免職。
14年前東海大學發生2名女大生遭「東海之狼」性侵及猥褻案,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在今年5月間偵辦海巡署中巡局士官長廖泰余被控性侵案,以DNA比對追查出廖疑為14年前的「東海之狼」。
台中檢警昨天深夜將他拘捕到案,台中市警察局婦幼隊漏夜偵訊後,今天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中巡局表示,全案經台中地檢署移送軍檢署中部辦公室偵辦,軍檢署已向軍事法庭申請羈押。
中部巡防局副局長蔡嘉榮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偵辦,涉案的廖泰余已送軍檢署偵辦,中巡局決議處以記2大過處分,若軍檢署裁定羈押,羈押滿3個月,則予以免職。
蔡嘉榮表示,廖泰余的官階為士官長,於民國87年12月入伍,並志願留營服役,未婚,在龍井附近租屋多年,與東海大學有地緣性。
蔡嘉榮指出,廖泰余服役表現平平,並不很外向,平日言行並無怪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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