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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拳教育》看教權爭議 律師:法律只能規範行為 無法改變人心

律師指出,法律只是工具,真正要解決問題,還是要回到教育本身。(PATRICK LIN / AF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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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6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台灣台北報導)韓劇《鐵拳教育》引發台灣教育界共鳴,台灣近年親師衝突頻傳,本意為公正處置不適任教師的校事會議,成為濫訴工具,教師因擔心遭申訴,對學生出現「不敢管、管不了」現象。律師指出,法律能規範行為,而道德與品格教育才是更高層次的約束力量。

校事會議投訴案1年逾800件

「校事會議原本是為了處理不適任教師而設計,但程序本身若被惡用,就會造成濫訴。」律師劉韋廷接受《大紀元時報》採訪時提到,曾有高中教師表示,學校一年進入校事會議的案件超過800件,平均每天都要處理2至3件案件,每個案件都必須開會、調查、製作紀錄與撰寫報告,耗費大量時間與人力,「光是做這些事情,就足以讓整個學校系統癱瘓掉。」

在此情況下,部分教師因擔心遭家長或學生申訴,被迫進入冗長調查程序,而採取防禦性教學,導致教育現場出現「不敢管、管不了」現象。

劉韋廷指出,這與過去醫療界面臨大量訴訟時所產生的「防衛性醫療」十分類似,許多教師承受的壓力並非來自最終調查結果,而是從程序啟動的那一刻就已經開始,「光是被通知遭到申訴或檢舉,就已經很不舒服了」,進入程序本身就是一種負擔。

他認為,未來修法應建立更明確的分流機制,將涉及體罰、性平、重大違法等案件與一般管教爭議區分處理,避免所有案件都進入同一套程序,並將相關標準明確寫入法規。

學生權益過大 法律上需再平衡

除校事會議制度外,《鐵拳教育》也引發針對教師管教權限縮的反思,劉韋廷說,現行規範其實都有其歷史背景,過去在法律上所稱的「特別權力關係」概念下,認為教師擁有較大管理權限,因此透過修法逐步轉向強調學生權利。

不過,他認為,這種制度調整往往存在「鐘擺效應」,以前覺得老師權力太大,就往學生權益傾斜;現在又覺得學生權益太強,就要再往中間拉回來,教育界現在正面臨的是,重新尋求平衡的課題。

這種現象也反映在近年相關法規修訂上。劉韋廷以新北校園割頸案為例,教育部在事後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增訂教師正當防衛免責條款,也放寬特定情況下檢查學生書包等物品的規定,不過實務上仍要求全程錄影、第三人在場等。

對此,劉韋廷說,許多規範立法目的都是好的,但教育現場往往充滿突發狀況,例如懷疑學生偷竊、持有危險物品或其他緊急狀況時,理論上需要立即處理,但在客觀上,會遇到來不及錄影的特殊狀況,因此法規設計仍應保留適當彈性,否則就變成一個根本無法執行的規定。

他指出,教育現場面對的問題,並非單靠增加程序就能解決,從校事會議到輔導管教等諸多規範,許多制度都是在爭議發生後持續增訂的條文與程序,法規內容也愈來愈細緻,但未必能從根本改善問題。

「法律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個工具。」真正要解決問題,最後還是要回到教育本身。

劉韋廷認為,法律提供的只是一套程序,讓爭議能夠被公平處理,本質上,外在的限制只能規範行為,無法改變人的價值觀,如果一個人從內心就不認同這套價值,法律只能限制他不要做,而不能讓他真心相信,他直言,「很多時候,這是治標不治本的。」

對於近年社會呼籲重視品德教育的聲音,劉韋廷說,法律是最低限度的規範,而道德與品格教育則是更高層次的約束力量,「如果只是一直告訴學生不能做什麼,他可能會想辦法鑽漏洞;但如果他從內心認同這些價值,很多問題自然不會發生。」

教育真正重要的仍是價值觀的建立,才能讓學生從「他律」走向「自律」。

劉韋廷也強調,學生權益保障與教師合理管教權並非對立關係,未來制度調整的重點不在於偏向教師或學生任何一方,而是在保障學生權益、維持教師專業及教育功能之間重新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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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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