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方芃傑台灣台北報導)為防堵中國及第三地貨品違規轉運、偽標台灣產地後出口到美國,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近日修正《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將過去以獎狀、獎座為主的檢舉獎勵改為發放現金。檢舉案件經查證屬實且裁處確定後,檢舉人最高可領180萬元,希望藉此擴大民間協助查緝的量能。
貿易署表示,部分業者可能透過更換產地標示、重新包裝或簡易加工等方式,將進口貨品偽標成台灣製造,然後再出口,形成俗稱的「洗產地」行為。此次修法重點在於提高檢舉誘因,鼓勵民眾提供具體事證,擴大查緝資訊來源,協助維護MIT(Made in Taiwan)產品的信譽及台灣整體經貿利益。
依修正辦法,檢舉案件經查證屬實且裁處確定後,將按實收罰鍰的20%核發檢舉獎金,同一檢舉人每年領取總額以180萬元為上限。若同一案件由兩人以上聯名檢舉,由檢舉人平均分配獎金。
貿易署指出,新制也同步強化檢舉人保護機制,明定檢舉資料均以密件方式保存,禁止第三人閱覽、抄錄或複製,兼顧檢舉人權益與個資安全,希望透過「現金獎勵」及「身分保護」雙軌措施來提高民眾的檢舉意願。
此外,財政部關務署2025年9月也建立自由貿易港區檢舉獎勵制度,若民眾檢舉自由港區事業涉違規轉運並提供具體事證,可依實收罰鍰淨額20%核發獎金,每案最高480萬元。關務署呼籲,為維護台灣整體經貿利益,業者應自律並遵守產地相關規範,將持續強化違規轉運查核及邊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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