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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不准夜店住宅區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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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4日電)在發生阿拉夜店大火後,台中市政府強力掃蕩違法飲酒店及夜店,業者叫苦,到處陳情,副市長蕭家淇今天表示,為維護公共安全及住宅區安寧,住宅區夜店就地合法絕對不可能。

蕭家淇指出,今年3月台中市的飲酒店有119家,大多數都不合法,在嚴格執行公共安全檢查後,pub等夜店及飲酒店業者至今約80家歇業。

但業者組成自救會,今天向民進黨台中市議會黨團陳情,並遞交1763份的連署書。市議員李天生抨擊市府把市民當小偷,一天3個班次嚴格稽查,對業者趕盡殺絕。

議員李中指出,包括7-11、全家便利商店等超商販賣小菜及酒給消費者,且提供座位,算不算飲酒店?市議員黃國書也表示,有許多業者,明明經營餐廳,卻被認為是飲酒店。

蕭家淇表示,對於飲酒店或是夜店的認定主要是營業性質及內容,便利商店都是零售為主;而喝酒不是餐廳主要的營業性質,因此不歸類飲酒店。

對於夜店業者組成自救會陳情,蕭家淇說,陳情是合法權利,但市府對於違法的案件必須依法辦理,況且中央的解釋明白禁止在住宅區設置酒店、PUB,且中市也通過自治條例,違規在住宅區設置酒店或夜店,一定會全力取締,且「沈默的民眾都支持」。

蕭家淇並指出,過去夜店長期存在住宅區,產生的噪音及社會問題,也讓附近住家不堪其擾,為保障公共安全以及住宅區安寧,市府一定會強力取締,不會受到陳情的影響。

至於部分夜店業者提出「就地合法」要求,蕭家淇明確地說,絕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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