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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蝴蝶蘭輸紐 條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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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 4日電)行政院農委會表示,與紐西蘭農林部諮商5年傳喜訊,9月起,附帶栽培介質蝴蝶蘭可直接輸銷紐西蘭,同時也是紐國首次同意以系統性認證方式輸入他國附帶栽培介質蝴蝶蘭的案例。

農委會防檢指出,以往紐國要求蝴蝶蘭輸紐前,必須剝除栽培介質及施用藥劑,運抵紐國後,還要進行3個月隔離檢疫。

為協助業者突破嚴苛的檢疫限制。防檢局說,2006年 8月採用蝴蝶蘭輸銷美國的檢疫作業為藍本,向紐西蘭申請附帶栽培介質蝴蝶蘭的輸入;5年來,雙邊多次諮商,並由紐國派員來台查證認可,雙方終於確定「台灣輸紐西蘭附帶栽培介質蝴蝶蘭工作計畫」內容。

防檢局並說,紐西蘭同意台灣產蝴蝶蘭可依照「台灣輸紐西蘭附帶栽培介質蝴蝶蘭工作計畫」,以及紐西蘭輸入檢疫規定,以附帶栽培介質直接輸銷紐西蘭,成為該國首次同意以系統性認證(system approach)方式輸入他國附帶栽培介質蝴蝶蘭的案例。

防檢局補充,2005年起,可輸銷附帶栽培介質蝴蝶蘭至美國,統計2010年輸美出口量為1426萬株,總值達3658萬美元,為2004年裸根狀態的 5.5倍,且台灣蝴蝶蘭目前已占美國蝴蝶蘭消費市場的7成。

防檢局預計,如今再爭取到蝴蝶蘭可以附帶栽培介質方式輸紐國,除了存活率可提高至 9成以上外,也可省下隔離設施認可及定期檢疫的費用,質優、成本降低,有利再拓外銷佳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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