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撿到票去搭高鐵 遭緩起訴並繳1萬元

【大紀元2012年01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 老師有教過:路不拾遺!28歲陳姓男子去年10月7日晚間在高鐵桃園站大廳自動售票機旁拾獲1,000多元票款的桃園往台南高鐵票,一時起貪念,竟然持車票搭車南下,未料在抵達台南站時遭警方逮捕。全案經檢方偵辦,31日遭緩起訴處分並須繳交公庫新台幣1萬元。

全案經桃園檢方偵辦,檢察官衡量沒有前科的男子只是一時貪圖小利而侵占車票,除予以緩起訴外,並應向公庫繳交1萬元。

高鐵為何能在眾多乘客出站時,鎖定陳姓男子?高鐵公司表示,原先遺失車票的票主先在網路訂購車票,但在自動售票機取票時掉落地面;失主發現後,立刻向高鐵公司報案,而高鐵也依照訂購資料鎖定陳姓男子已經搭上南下,並在高鐵出口處攔下男子。

(責任編輯:劉淳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