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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黑數現形 美擴大強暴定義

【大紀元1月7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6日法新電)美國今天擴大強暴定義,首度納入施加於男性的攻擊,以及受藥物或酒精影響喪失行為能力的受害案例。

美國司法部透過聲明稿表示,修正強暴的定義,能夠改善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之「統一犯罪報告」(Uniform Crime Report)中強暴犯罪數據的精確度。

自1927年至今,強暴一直被定義為「強迫、違反女性意志的性行為」。但是婦女受暴防治辦公室(Officeon Violence against Women)的卡朋(Susan Carbon)批評此定義「過時且狹隘」。

從現在起,強暴的定義將改為「在未經受害者同意的情況下,以任何物體或身體的任何部分插入受害者陰道或肛門,或將性器插入受害者口中,且不論插入程度何其輕微。」

卡朋在司法部部落格(blogs.usdoj.gov)上寫道:「有史以來第1次,強暴的定義不再只有男性侵犯女性,而是將兩性都納入受害者和施暴者的範圍。」「此舉也承認藉由外物施行強暴,對受害者所造成的創傷並不亞於以陰莖插入陰道的強暴。」

「新定義另涵蓋受害者因暫時或永久性身心無行為能力,而無法表示同意的案例。」(譯者:中央社楊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