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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違建 中市擬徵景觀衝擊費

【大紀元2012年10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台中市擬開徵「徵收景觀衝擊費」,為全台首舉。若以年拆除千件計算,一年將拆掉價值10億元違建。都市發展局長何肇喜表示,「景觀衝擊費的思維就是外部成本內部化,用經濟的手法,希望將違建導向正向,並減少公安問題。」但在30日的議會上,卻有多位議員認為,「市民在被剝多層皮後,還是得面臨拆除,勢必引發民怨。」

都發局草擬的景觀衝擊費徵收,依當年公告地價乘上違建面積,再乘以稅率,違建分成15類,稅率從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五不等,目前還在討論階段。面對議員的質疑,何肇喜回應說「違建拆除的法律在民國46年12月就已訂定的,台中應該是第一個開討論施行的,我知道我很傻,但違建是必須面對的問題,市府將辦公聽會讓民眾了解。」

何肇喜表示,為將違建導向正向發展,大家要共同討論,對於違建的處理程序要認真面對。他說,「市府1年若拆除1千件違建,1件若價值百萬,1年就拆掉價值10億元,景觀衝擊費的思維就是外部成本內部化,用經濟的手法,希望將違建導向正向,並減少公安問題。」

議員吳瓊華表示,違建占選民服務相當大的部分,相信很多議員都有同感,景觀衝擊費的徵收,不僅是剝二層皮,而是三、四層皮,最後民眾還是得面臨違章被拆的命運,都發局應該審慎面對。

邱素貞議員也要局長「三思」,不要貿然實施。她說,違建已成都市景觀的一環,徵收景觀衝擊費造成市民不安,也可能造成「公器私用」,延伸很多檢舉糾紛。她指出,徵收景觀衝擊費之後,又不保證違建不會被拆,會引起民眾反彈,實施困難,如果做下去可能影響民眾對市府的施政滿意度。

陳清龍議員則建議違章建築的問題要從法律面、從根本來解決,還有適度放寬建蔽率及容積率,違章就不會那麼多了,政府將建蔽率規定到60%,民眾買一塊地一半都不能蓋房子,當然就會出現違章。

(責任編輯:羅令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