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

年關近! 僱用看護外勞大掃除罰3萬

【大紀元2012年12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年關將近,家家戶戶已著手年中大掃除,但非法僱用外籍勞工從事指派外的工作,雇主將被處以3~15萬元罰鍰。台中市府勞工局表示,每年都會不斷宣導民眾要遵守法令規定,慎選並僱用合法清潔人員,但民眾仍有觸法情形,據今年資料統計到11月止,共查獲152件違法。

勞工局表示,據調查,觸法原因多數是對法律規定不瞭解。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除因與本國人結婚獲居留權,不需申請工作許可證外,要在台工作者,都需經勞委會許可。對於他人所僱用的外勞或經人介紹來路不明的外國人,也都不可以借用或委託從事打掃工作,若經查獲,可處15萬~75萬罰鍰,今年截至11月止,已有144件觸法。

勞工局長賴淑惠表示,日前曾發生一雇主經營餐廳,經友人介紹,謊稱為外籍配偶到店內做清潔工作,遭檢舉調查後,發現該名所謂外籍配偶,其實是逃逸的非法外勞,雇主遭處分後,直呼:「很後悔!」

勞工局也表示,多次在例行性訪視時,曾發現民眾因疏失,僱用自稱外籍配偶做住家清潔工作,但實際是名持偽造證件的逃逸外勞,但雇主還是得依法被處15萬以上罰鍰。

台中市勞工局呼籲,如要僱用非本國籍勞工,應核對其居留證,並查驗配偶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以確認身分,才能保障自己,也杜絕非法。同時也提醒家中若僱用外勞從事看護工作,除了照顧受看護人日常生活外,包括大掃除、洗全家衣服、照顧小孩、洗車、或遛狗等許可外的工作,都會觸法,雇主千萬不要貪一時方便。

(責任編輯:羅令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