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古典長篇

悲慘世界(637)

第五部第四卷

第四卷沙威出了軌(3)

  對沙威來說最理想的是,不去講人道、偉大和崇高,而只求無過罷了。

  可是現在他剛犯了錯誤。

  他怎麼會到這種地步?這一切是怎麼發生的?他自己也無法對自己說清楚。他兩手捧著頭,但無濟於事,他仍茫然不知如何解答。

  他當然一直都在使冉阿讓再度伏法,冉阿讓本來就是法律的俘虜,而他沙威,則是法律的奴隸。他從不承認,當他抓住冉阿讓時曾有過一瞬間想放他走的想法。他好像是不知不覺地鬆開了手,放走了他。

  各種難解的新問題在他眼前閃過,他自問自答,他的答覆使他吃驚。他自問:「這個苦役犯,這個絕望的人,我追捕他到了迫害他的地步,而我曾倒在他的腳下,他本可以復仇,也為了洩恨,同時為了自身的安全,他都應該復仇,但他卻赦免了我,讓我活著。他做了什麼?盡他的責任?不是。這是進了一步。而我,我也饒恕了他,我做的又是什麼?盡了我的責任。不是。也更進了一步。這樣說,在職責之外還有其他的東西?」這使他驚惶失措,他的天平也散了架,一個秤盤掉進深淵,另一個上了天;沙威對上面的那個和下面的那個都感到同樣恐怖。他一點也不是所謂的伏爾泰主義者、哲學家或無神論者,相反地,他本能地是尊敬已成立的教會,他只把它當作整個社會的一個莊嚴的部分來認識,公共秩序是他的信條,對他來說這已足夠了;自從他成年當了警察,他幾乎把公安警務當作他的宗教,他做密探就像別人做神甫一樣,我們用這些字眼都是從最嚴肅的涵義而言,絲毫不帶諷刺。他有一個上級,吉斯凱先生,迄今為止他從沒想到過另外那個上級:上帝。

  這個新長官,上帝,他出乎意外地感到了,因而心情紊亂。

  這個出乎意料的出現使他迷失了方向,他不知拿這個上級怎麼辦,他明知下級應當永遠服從,不能違背命令,不能責怪,不能爭辯,他知道在一個使他感到過分驚奇的上級面前,下級只有辭職這一條出路。

  但怎樣去向上帝遞辭呈呢?

  不管怎樣,他總是回到這點上來,對於他有件事比什麼都重要,那就是他犯了可怕的違法的罪行。他對一個判了刑潛逃的慣犯熟視無睹。他釋放了一個苦役犯。他從法律那裡扣下一個屬於法律制裁的人。他做了這件事,所以他對自己也不瞭解了。他對是否還是他自己也沒有了把握。他不明白自己這樣做的原因是什麼,他感到的只是頭暈目眩。迄今為止他是靠了盲目的信仰生活著,由此而產生一種黑暗的正直。現在這一信仰已經失去,所以這一正直也不復存在。他所信仰的一切都消逝了。他不願接觸的真理嚴酷地折磨著他。今後他得做另外一種人了。他感到一種奇特的痛苦,一種良心在除去蒙蔽後的痛苦。他見到了他所不願見到的事。他感到自己空虛、無用,和過去的生活脫了節,被撤了職,毀了。權力在他思想裡已經死去,他沒有理由再活著。

  他被感動了,這是多麼可怕的遭遇!

  是花崗石,但又猜疑!是法律模子中澆鑄出來的一整個主懲罰的銅像,然而忽然在銅質乳房下發覺有一個怪誕而不順從的東西,差不多象顆心!居然以德報德,雖然直至今日人們仍認為這種德是種惡!是看門狗卻舔人!是冰塊,但卻融化了!本是鐵鉗,卻又變成一隻手!忽然感到手指鬆開了!鬆了手,這是多麼可怕的事!

  一個勇往直前的人迷了路,正在往後退。

  被迫來承認這一點:正確無誤不是肯定有效的,教條也可能有錯,法典並不包括一切,社會不是盡善盡美的,權力也會動搖,永恆不變的也可能發生破裂。法官只是凡人,法律也可能有錯,法庭可能錯判!在無邊無際的象碧色玻璃的蒼穹上看到了一條裂痕!

  沙威的心裡出現了一個憨直的良心所能有的極大震動(1),越出常軌的靈魂,是在無法抗拒的情況下被扔出去的正直,它筆直地和上帝相撞而撞碎了。當然這是很奇特的。治安的司爐,權力的司機,騎著盲目的鐵馬在一條直硬直硬的路上奔馳,竟能讓一道光打下馬來!不可轉移,直達,正確,幾何學般的嚴格,被動和完備,竟然也會屈服了!火車頭也有通往大馬士革(2)的途徑!

  (1)極大震動,原文為「方布」(Fampoux)。「方布」是法國一地名,一八四六年七月八日火車在此出軌,引起極大震動,因該線路通車還不到一個月。

  (2)大馬士革(Damas),敘利亞首都。「大馬士革的途徑」一事見《聖經•新約》,耶穌門徒聖保羅說,當他去大馬士革時,見到了幻影,使他原來是基督信徒的迫害者變成了基督的信徒。這是比喻一道突然的光可以改變一個人的見解。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