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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維護著作權 語著協官網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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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5日電)為促進台灣文創產業及知識經濟的成長並解決盜版問題,中華民國第一個以保護著作權合法利用為宗旨的社團法人「中華語文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官方網站http://www.cma.org.tw正式開通。

網站內容包括協會介紹、入社資訊、授權資訊、著作法令、影印重製、電子書籍、國際合作、交流園地、訊息專區等。協會表示,社會各界透過上網瀏覽,可增進對集體管理制度的了解,共同推動著作合法使用。

透過這個網站也可清楚瞭解語著協的組織概況、章程內涵、事務重心、如何加入社團與提供著作利用的授權、如何參與使用費率協商,以及如何利用集體管理機制在國內外進行付費利用著作,避免因非法利用觸犯民刑事責任,並使著作財產權人得到應有的權益。

協會認為,盜版與非法利用著作,不但侵害創作者或出版者之權益、大幅減損創作意願,阻礙文化創新,更會破壞國家形象阻礙外貿發展,過去美國政府數度以盜版仿冒情形嚴重為由,欲將台灣列入貿易制裁超級301名單,後因語著協透過立法及與國際組織的合作,推行以集體管理為核心的付費利用著作制度,解決盜版並保護智慧財產權,才消除美方疑慮不再重提此事。

語著協運作的核心思考為,有意利用著作者未必能找到著作權人取得授權,遂由某些政府特許的團體或機構,去蒐集與統籌有關著作利用的授權,以固定費率給廣大的著作利用人付費使用,再將全部收取的報酬分配給全部的授權人,以達到在「使用者付費」的條件下保障著作權人經濟利益的目的。

因此,集體管理組織充當著作權人與著作使用者之間的橋樑,有了它,著作的使用者不必與每一著作權人逐一聯繫取得授權,只要透過集體管理組織,就可以統一支付費用去使用授權著作清冊內之全部著作,不但大大降低取得授權的成本,而且可以有效維護著作權人權益並促進著作的廣泛使用,是保障人類文明發展與知識經濟社會重要的機構。

台灣在語文、音樂、視聽及錄音4類的著作方面,已核准了6家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且限於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型態,即是為了在非公權力形態下,執行與完成解決盜版的基本任務,並期促進權利保護與公平正義。

中華語文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在語文著作方面,是台灣唯一特許成立的集體管理團體。可為提供集體管理授權的全部著作權人,依據授權去執行集體管理收費機制,及提供收取與分配使用報酬之服務;同時,並為廣大的著作使用者,提供合法付費管道,以合法方式使用已有授權之全部著作。

協會目前的首要工作,即是針對所管理之著作,在重製、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等方面,無論是紙本性質的書籍、刊物、文章,或經數位電子化之著作,都希望在社會普遍支持下,完成推動合法付費機制付諸實現的目標,達到促進合法運用與權利保護的目的。

協會也是國際重製權組織(IFRRO)的會員,透過各國際會員即各國集體管理團體相互的合作契約,得以相互交換授權著作清冊的方式,為他國的著作權人收取於其境內的使用報酬。

目前語著協與德國、日本、英國、美國等13國的集體管理團體已簽有合作協議,且未來與其餘IFRRO會員國家的集體管理團體陸續接觸洽談事務性合作。

鑑於盜版嚴重損及出版品的銷售利益,如果任由他人將出版品電子化並加以散布,在全球任人無償使用,更讓著作財產權人的權益傷害擴大。

協會期盼與社會各界攜手合作,正視著作二次利用衍生的問題,確保創作者利益及使用者合法權益。協會相信,在經由與國際組織的密切合作,國內著作權人的權益得以獲得最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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