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體詩詞創作

詩歌:法官當知天法大

(一)

家有家規國有法,

法官當知天法大。

人不治處有天治,

無法無天天治它。

恢恢天網疏不漏,

善惡必報無錯差。

(二)

西來邪靈亂華夏,

癲狂發飆反天法。

紅色恐怖嗜血腥,

黑幫流氓騙加打。

法官喚作家丁使,

法律當成玩具耍。

名義執法實非法,

程式隨意明違法。

法外逞凶胡定罪,

無據可查硬抄家。

律師視若草花瓶,

法庭圈為黑箱匣。

定罪判刑一耳語,

勞教定期多批發。

如此荒唐十幾年,

冤獄遍地飛血花。

(三)

法官當知天法大,

國法實則蘊天法。

就按中共自定法,

鎮壓大法亦違法。

九評神劍示天意,

善惡一念自應答。

知法犯法罪更重,

執法違法惡報加。

莫道法官權勢小,

良知清醒靠心法。

依法行善非無路,

執法仗義勇可嘉。

護大法徒善報巨,

善待大法福分大。

(四)

天滅中共步步緊,

三退潮似洪水發。

不久惡黨一垮臺,

天法國法都正法。

留去生死路自選,

天淵之別一念差。

即使昨日有憾事,

遺憾切莫再積壓。

將功補過尚有時,

機會不多須緊抓。

注:「勞教定期多批發」,此句是說,中共對幾十萬大法弟子的勞動教養,就像批發貨物一樣,在沒抓人之前,抓人的數量、判定勞教的期限,分到各個勞教所的人數,以及經費數額等相關事項,其610機構(中共非法成立的、凌駕於法律之上的、蓋世太保式的、專門鎮壓法輪功的邪惡組織),都早已安排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