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評論

楊寧:取消非法使用死囚器官為何不是五分鐘?

中共「為需求而殺人」的活摘器官系統令人厭惡。(大紀元)

【大紀元2012年03月25日訊】中共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3月22日召開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會議上稱,中國將在三到五年內取消從死囚身上移植器官的做法,其主要原因是死囚不如普通民眾健康,同時將鼓勵更多公民捐贈器官。這是繼其在日前兩會期間坦承死囚器官是中國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後的又一次表態。只是人們不免要追問:為何取消非法使用死囚器官要用三到五年的時間?為何不能是三到五分鐘?難道取消的原因真如其所言?

記得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聽一個在公安系統的親戚說過這樣一件事。某地公安系統內一個有些背景的警察,因腎壞死,需要換腎,所以就聯繫了當地監獄,後與一名死刑犯配型成功。據說,行刑時旁邊就停著救護車,在死刑犯並未嚥氣前,就將其器官摘除,然後火速送到醫院進行移植。這個警察先後進行了三次移植手術,過程都是如此。

當時聞此惡行的我,有種不寒而慄的感覺:死刑犯同意移植器官了嗎?在一個人還活著就摘除器官,這是怎樣的殘忍啊!前些年,當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被曝光後,在無數人還在質疑之際,我就已深信不疑了,因為我早已知道,以中共的暴虐,這樣早就存在的惡行不僅可以發生在死刑犯身上,同樣也可以發生在被中共打壓的法輪功學員身上。

如今,中共某些高層迫於壓力被迫承認中國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是死囚犯(見前文《器官移植會·百度解禁敏感詞·中共內鬥》),並承諾三到五年內取消這種做法,而且建立如同西方國家的人體器官捐獻體系,看似坦誠,並誠心誠意「悔改」,但其卻並沒有解除人們的疑問。

人們不禁要追問:是甚麼原因造成取消非法使用死囚器官要用三到五年的時間?既然公開承認了死囚不如普通民眾健康,器官移植長期存活率,既然默認了這種一直被國際社會所指責的做法不人道,那就更應該及早取消,避免給病人造成傷害。要知道,在被允許這樣惡行繼續存在的三到五年中,不僅死刑犯的權利繼續被踐踏,而且病人的知情權也同樣被漠視。

人們還要追問:大量證據目前表明,用於器官移植的供體中還有因信仰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在中共邪惡之徒以及很多被其灌輸邪惡觀念的醫務人員看來,法輪功學員與死刑犯等同,因此器官被摘除並無不妥。這是否意味著,如果要用三到五年的時間取消非法使用死囚器官,在這期間,還將有多少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被殘殺?

曾被評為科技界最有影響力的十大人物之一的國際知名專家、美國賓夕法利亞大學生物倫理學的中心主任卡普蘭(Arthur Caplan)教授,日前在美國費城醫學院的演講中就斬釘截鐵地表示,依靠死刑犯獲取器官的行為應該在三到五分鐘而非三到五年來改變。

卡普蘭教授認為,中共「為需求而殺人」的活摘器官系統令人厭惡。為何要在三到五分鐘內改變這個系統,是因為中國獲死罪的原因很多。在中國,犯人可以是政治異見者、精神信仰異見者、輕度違法者或者完全不該治罪者,而每年被處死的人中很可能連罪犯都不是,只是因為需要其器官而被殺。然而,這樣的慘劇在中國年復一年的上演著,國際社會卻缺乏必要的譴責,這是因為人們不願得罪中共。而容忍這樣的情況再存在五年,時間太長了。

的確,對於剛剛拿下薄熙來、周永康的胡溫而言,如果在自身掌握大局的情況下,還容忍這樣的惡行繼續存在下去,無疑要承擔相關罪責,無疑將自己與犯下如此滔天罪行的江澤民、周永康綁在了一起,這是胡溫拿下薄周的初衷嗎?如果胡溫是真心想撇清自己與這樣亙古未有的罪行毫無關聯,那就不妨讓這個時間表縮短到三分鐘、五分鐘,讓這樣令人髮指的罪惡儘快在中國、在世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