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評論

邢天行:侯佳保的是哪個「車」

【大紀元2012年03月03日訊】獲悉紐約市主計長劉醇逸的競選財務主管侯佳被逮捕,並將面臨可能最高60年的監禁指控,我真是很震驚。第一次真切地瞭解到民主體制下法律武器保護公正的力度。

此前,劉醇逸的募捐人潘心武被以涉嫌詐欺捐款的罪名調查逮捕,已經讓人看到違規操作募捐法網難逃。當時華人社區不少人擔心潘心武被逮捕事件還會繼續延燒。可見對於劉醇逸募捐問題一些華人是心知肚明。而劉醇逸與潘心武撇清嫌疑,令不少華人為潘心武寒心惋惜。這次侯佳被捕,也非意外。意外的是侯佳面臨的三項指控加起來最高可判60年。

侯佳負責整個競選的籌款和帳務,她與其他人合謀使用至少40個空戶頭(習慣稱「幽靈捐款人」)來隱瞞大宗捐款,還指示義工偽造簽名,向紐約市競選財政委員會(NYCCFB)隱瞞募款中間人的信息。當侯佳兩次被法庭傳訊要求她出示募款人的電話、電郵、短信等記錄時,侯佳沒有出示會讓她負罪的文件。因此罪加一項:阻礙司法公正。

眾所周知,在中國,開空戶頭,做假帳之類,已經是行業內外公開的秘密,不算甚麼大事。去年紅十字會震災捐款使用問題被質疑,最後他們公開了一份捐款記錄名單,顯示捐款嚴重縮水。成龍捐1元,李連傑捐300元,李連傑壹基金捐款數曾被報導是200萬,但是紅十字顯示不足1000元人民幣。日本紅會官網公示捐款分別是1.93億日元(合1544萬元)和8700萬日元(合696萬元),但中紅會公示分別為1182萬元和535萬元,「縮水」23%。僅這幾例就足以說明,紅十字會的捐款使用有違法問題。但是,除了媒體議論一番之外,司法部門有沒有介入調查?有沒有收到法律追究和制裁?沒有吧。中國每年被公眾質疑的這類事件,最後都是不了了之。

在中國,從學歷文憑到出國留學銀行存款賬戶,從國家財政等各類統計數據到活體器官移植手續,造假從個人到官家,無處不及,形形色色。甚至有被冒名頂替上學或就職的被害者,人證俱在卻投告無人理睬。生活在這樣一個造假氾濫的國家,人們對制假以及法律的不作為難免無奈和麻木。我雖然知道西方社會是法治社會,但也沒有想到法律這把刀對募款競選的假賬是如此嚴厲地打殺。侯佳表面上做的,就是造一個假名頭,把某個勢力多出的錢安在假名頭上,大家串通一氣,各取所需。這在中國不算個甚麼大事,而在美國,侯佳一旦罪名成立,她將為此失去幾十年的自由。這對美國的華人、對她自己以及對中國國內的人無疑都是一個深刻教訓。

從潘心武到侯佳被控犯罪,體現出民主制度下司法獨立的無與倫比的優越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在司法獨立的前提下才有實現的可能。政府官員的行為以及競選的公正性都受到法律的嚴格監督,人民的利益和權利才能得到保障。紐約的競選財政法規,規定了每個捐款人最高限額,是為了限制富有的捐款人對政治競選活動的影響,以確保所有候選人公平競爭。民主是美國公民權利保證的基礎,破壞民主秩序,就是對全體公民的威脅,這在美國是不能容忍的。潘心武、侯佳的造假,是破壞了民主程序。所以,他們將面臨法律的嚴加制裁。

提到西方民主,很多中國人頭腦中會自然想起中國書本中、媒體上的呈現,黨給中國人灌輸的思維,無非是民主問題多多,一旦搞民主中國就要亂。而真正的現代民主以及民主選舉甚麼樣,對多數中國人而言是一片空白。從侯佳違規募款的案例看,西方選舉制度已經相當完備,為了最大限度公正公平地體現民主,在立法執法以及輿論監督等方面,都是系統而有效的。想賄選、想用錢左右選舉,都很難。膽敢以身試法者,付出的可能是高昂的代價。

25歲的侯佳,在美國讀完中學和大學,然後就業。在一個以誠信為基礎的社會裏長大的女孩,她是從哪裏學會中國式輕車熟路的造假術呢?劉醇逸把競選市長籌款這麼重大的事情交給一個出道不久的女孩子,這用侯佳崇拜劉醇逸而工作努力是解釋不通的。顯然,讓劉醇逸信心百倍的是身為北京同鄉會長的侯佳父親的勢力,那是侯佳身後強有力的智囊團與財團。那麼,侯佳在籌款中的操作手法,顯然是有人指點的經驗之談。從紐約檢方指控書顯示,侯佳至少得到了劉醇逸的前募款人盧美華的指點。

據報導,盧美華引導劉醇逸進入華人社團。在2007年,她幫助安排行程,協助劉醇逸與幾個活躍的商人去中國訪問。盧美華也被一些社區領袖稱為是劉醇逸的「白手套」,即為他處理不愉快的任務,為劉醇逸保持一個乾淨的形象。劉醇逸稱盧美華是他2009年競選活動的核心靈魂人物。為甚麼換掉盧美化而啟用侯佳做2013年競選活動的核心人物,我想答案只有一個:迫不得已。老練的盧美華曾收到NYCCFB對連續匯票的捐款人的質疑和警告,繼續出頭可能會被深度關注,不利於劉醇逸籌款競選。事實上,FBI的調查取證也正是從2009年懷疑劉醇逸募款問題就開始了。侯佳從盧美華那裏接過一個燙手的山藥。

侯佳兩次迴避法庭的傳訊要求,導致被加判20年,從這一惡果看,侯佳顯然不知道這些事情在美國是非常嚴重的犯罪。而且,她的前任就是那麼做成功的,捐款人之間的利益結合使得攻守同盟相當牢固,她可以放心大膽做下去。她選擇做違法的壞事,不以為恥,這一點的確更像是在中國人關係圈裡混大的。她的父親是北京同鄉會長,她的家庭背景以及她所受到的教育,都證明她所作的不是為生活所迫,那她為甚麼這樣做?

侯佳過堂後被以10萬美元有條件保釋。不過,侯佳罪責難逃懲罰。紐約檢方對侯佳的指控書長達24頁,詳盡地列出大量證據,主要包括侯佳與捐款召集人以及同事之間的短信、電郵和聊天記錄。這些證據的時間是2009到2012年,顯示執法部門對她下功夫進行了徹底的調查。侯佳被指控的三項罪名分別是合謀進行匯款欺詐、試圖進行匯款欺詐、以及阻礙司法公正。每項罪最高可判20年。侯跟法官說劉醇逸「沒有給她明確的指示」。因此,目前侯佳被指稱是籌款欺詐「中心人物」。

劉醇逸在潘心武被抓的時候,他表示不清楚潘籌款的情況。這次侯佳出事,劉醇逸高度讚揚侯佳的工作,還表示,所有的募款行為都是由他的競選團隊操作,他將不受影響地繼續競選。侯建利表示,女兒侯佳在保釋後精神狀態良好,並未因此受太多影響。侯家全家仍將全力支持劉醇逸參選。

看來,侯佳全家以及親友都是支持侯佳一人承擔全部違法責任的。從曝光的調查來看,劉醇逸不可能完全不知道募款人的操作。那麼,侯佳寧肯捨自己也不牽出劉醇逸,她想保護的是竭力想把劉醇逸弄上市長位的那個「車」,她自己服務的也是那個「車」。潘心武、盧美華,侯佳、侯建利等等都是這個「車」的成員。

有知情人士指出,在海外各種名目的中國「商會」、「協會」、「總會」、「僑團」、「學生會」等實際是中共的各種特務機構或外圍組織,他們為中共培植代理人和支持者。

劉醇逸的確是中共可青睞的選擇。在2008年在法拉盛中共幫凶暴力攻擊法輪功學員事件中,身為該地區民選官員的劉醇逸公開站在維護被美國警方逮捕的中共暴徒的一邊,卻拒絕幫助真正受害的法輪功學員及普通民眾,這明顯有違美國一貫秉承的公正、正義的價值觀。

劉醇逸不放棄競選,其資金合法性問題會不斷地遭受主流的質疑和深入調查。現在即使劉醇逸表示放棄競選,恐怕也難擋繼續被調查,劉現在是進退維谷。

而侯佳的前景就更不妙了。無論親共僑報如何氣急指責FBI「政治圈套」,都不能抹掉侯佳違法的事實。在美國社會,一個失去了誠信的人是沒有前途的。當然,她還可以在華人圈裡混生活,或者乾脆回中國,不過此事之後她的價值難免要大大縮水了。

或許,侯佳現在能離開美國更符合那些幽靈捐款人的心願,那對「車」的保護也就更穩妥了。只是,在美國要想失蹤一個人那可不像中國那麼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