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評論

李美蓮:周永康到底犯有幾宗罪?(3)

【大紀元2012年04月17日訊】

七.非法組織、販賣、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罪

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之事最早是由來自蘇家屯一家醫院的安妮女士所指證。她本身是醫院的職工,她先生是主刀的醫生。2006年3月,安妮在美國華盛頓公開聲明,其前夫在2003至2005年間,在瀋陽蘇家屯醫院親自(活體)摘取過大約2,000名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他們的其它器官也被摘取,之後,他們的身體被焚化。後來王立軍的自曝及一名武警的證言都證實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存在。

前加拿大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與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從2006年起,走訪4大洲、40餘國,突破各種取證的障礙,得到的結論是,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不僅發生了,而且直到現在還在持續,並著有《血腥的活摘器官》一書,稱這種暴行為「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美國賓夕法利亞大學生物倫理學中心主任卡普蘭教授稱盜取器官而殺人的行為是「器官移植界最令人髮指的罪行」,並斥之為「按需殺人」。

據中共體制內人士所說迫害法輪功的費用已經超過了一場戰爭的費用。這場血腥鎮壓持續十三年,將中共拖入了垮臺的泥沼之中。江氏集團為了維持持續的鎮壓,巨大的財力消耗讓羅干、周永康將黑手伸向了高額利潤的器官移植。

另外,組織、販賣、活摘器官涉及中國境內眾多的器官移植中心、勞教所、監獄、集中營、武警、公安等諸多單位。對這些單位的指揮、協調必須是個具有超越一切權限的部門才能達到,而只有周永康的政法委和610具有這樣的權力,恰好610又主管迫害法輪功。種種跡象表明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幕後黑手就是周永康的政法委。

八.「妄圖」顛覆國家政權罪?

周永康支持薄熙來建立私人武裝,私購軍火,企圖政變推翻習近平,並夥同薄熙來建立重慶獨立王國,為薄熙來「唱紅打黑」的重慶模式站台。最近,他在北京發動未遂政變,如果傳言的北京3.19叛亂是真,薄谷開來、王立軍所提供的周永康謀反的證詞是真,以及在之後的中南海激鬥中,周永康公開煽動造反,機關報炮打胡錦濤,按中共法律講,這是真正意義上的「顛覆國家政權罪」。

九.中國死囚犯中相當數量是替身,其子周斌受賄撈殺人犯出獄,周永康犯有草菅人命罪、受賄罪、瀆職罪

近年來媒體(包括中共地方小報)多次報導,中國勞教所很多被中共處死的死囚犯不是真正死囚犯本人而是替身,目前被處死囚犯中有相當數量的替身。這種情況在中國各省市勞教所中是公開秘密。中國各省市黑道和白道的人大多都知道此事。身為主管政法委的周永康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據消息人士透露,周永康的兒子周斌被爆出涉嫌受賄2000萬人民幣現金,撈出了甘肅二號黑幫頭目出獄,而此人涉嫌殺人,還開膛剖心。據稱,這個案子在甘肅人民法院和北京最高人民法院都有記錄。

同時,周永康的兒子周斌還涉嫌介入司法案件收取錢財。在甘肅、山西、遼寧,他「拿人錢財,與人消災」,使一些難以置信的重大案件未獲應有的審理。例如,最高法院有個案子是,警察用開水從頭到腳的澆嫌犯致其被活活燙死,但周斌在拿到一億元好處費後,擺平此事,涉案警官沒有受到任何懲罰。這是在最高院有據可查的案子。

十.把迫害滲透到海外,維穩費超過軍費

在周永康的授意下,中共特務在海外採用圍攻、謾罵、威脅、毆打等文革方式暴力襲擊海外法輪功學員,並在國難當頭之時,利用海內外媒體煽仇、嫁禍法輪功。周通過《僑報》硬生生地把法輪功學員打出的「天滅中共,天祐中華」篡改成「天滅中國」以煽動中國人對法輪功的仇恨。

中共政府不斷大幅增加維穩經費,情況令人震驚:2009年維穩財政預算5140億元。到了2010年,維穩財政達5486億元,2011年,為6244億元。「維穩」成了中共政府填不滿的無底洞。但越來越多的跡象顯示,中共政府維穩正在瀕於失控,而維穩失控,非常有可能成為中共政府手中的不定時炸彈。

周永康、王立軍、薄熙來事件說明一個理:一個社會如果缺乏公益與道德,其受害者不僅是被迫害者本身,而是這個社會的每個成員,其中包括迫害者和旁觀者。哪怕是一時握有權力的當權者,他們迫害別人的時候,在踐踏社會普世價值的時候,其實實在在地也在迫害他們自己。即使是旁觀者,如果不站出來維護正義的話,也會隨著這個社會的整體下滑而最終淪為被迫害者,中國社會現在有毒食品的氾濫就是例證。

血債纍纍罪責難逃,天網恢恢善惡必報,周永康、薄熙來之流萬萬沒有想到天理昭昭,彰顯正義。善惡有報是天理,只是來早或來遲。他們以為只要我手中握有權力,就可以無法無天,胡作非為,豈不知人做天在看,到頭來薄熙來鬧個「滅門之禍」,不僅自己身敗名裂,還搭上了個「薄谷開來」。豈非是作惡太多的報應?而如今周永康的末日也就在眼前,天懲惡人的大戲已經拉開序幕,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