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綦彥臣:《憲法》規定人民有選擇信仰自由

大陸經濟學家,前中國發展新戰略研究所戰略專家、《參照》雜誌副主編綦彥臣(網絡圖片)

【大紀元2012年04月24日訊】今年4月25日是「四.二五」和平大上訪13周年,香港法輪功學員及相關團體於4月22日星期日舉行反迫害集會及遊行,抗議中共政權對法輪功修煉者將近13年的殘酷迫害及其對中國民眾的暴政壓迫,呼籲「結束迫害,法辦元凶」。法輪功學員強調,只有解體中共,才能停止迫害。這次活動同時聲援超過1億1千萬大陸同胞退出中共黨團隊,呼喚正義良知,走上精神覺醒的光明前路。大陸經濟學家,前中國發展新戰略研究所戰略專家、《參照》雜誌副主編綦彥臣發表國語錄音發言:

我是住在中國大陸河北省的一位經濟學家,也是作家,經常從事經濟學研究和通俗歷史寫作,名字叫綦彥臣。關於法輪功修煉問題,人民有選擇自己信仰的自由,也就是說人民有不信仰共產主義無神論的這種信仰的自由,這是國家《憲法》規定的,那麼也有選擇他們表達意見方式的自由,除非暴力不受人歡迎以外,那你比如說和平請願,這個事情是應該允許的。

在江澤民時代,對法輪功的處置問題,從法律上是有問題的,他這個事件之後他制定了一個反邪教辦,對法輪功修煉者動輒以破壞法律實施這個名義進行打擊,迫害、判刑,這是非正義的。我個人建議十八大習近平和李克強上任以後,要檢討江澤民時代遺留政策,給法輪功信仰者一種說法,一個合理的社會地位,一種確認他們在《憲法》上的地位,這是應當做的,那麼我們不能讓這種違法之法這種方式再繼續下去。

今天呢正好有一個很特殊的事情,我們這個小城市一個法輪功修煉者被警方抓起來了,警方20多人在抄查這個叫王小東的家的時候,抄走的東西沒給他留下扣押物品證明,其中有不少現金,還扣押了一部汽車、一部貨車。更震驚的事情是甚麼,全村130多戶每家出一個人按手印要求當局釋放被抓的王小東,而且大隊,他們村的村民委員會主任還在上面蓋了公章,還親自來找這個檢察院,要求他們放人。檢察院答覆無能為力,預計可能十八大以後能釋放。所以說非常意外,這個事情讓我感到非常震驚。抄查人家,不出物品,不出清單,有現金不承認,又不能確認數額,這是嚴重違法的。你以違法程式執法這是危險的,那麼我們這麼多的老百姓去按手印要求釋放這個人,可見官方的執法和民意是多麼的對立。那麼為甚麼會出現全村每戶出一個人按手印,甚至他們的村委會蓋公章,要求司法當局執法當局釋放這個人,這個事件值得深刻的反省。我現在正在著手處理這個事情,家人甚至勸我,有風險,別讓當局再把你抓起來。我說寧可冒這個風險,也要為受害者說話。盡我所能吧,能起甚麼作用,起甚麼作用。

第二個問題,關於退黨問題,無論人們是匿名的,還是公開的,那麼共產黨黨章也寫了,中共黨章有入黨自願、退黨自由。退黨者也是個人在政治方面的自由選擇,應該值得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