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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國家型科研計畫增退場機制

【大紀元4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4日電)國家型科技研究計畫將有退場機制,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朱敬一下午在記者會中表示,將從制度面著手,訂定退場機制原則和程序。

朱敬一指出,由於外界質疑國家型科技計畫排擠國家研究經費,因此由委員會成立小組,規劃國家型科技計畫的轉型或退場機制。改進重點為調整計畫總體規劃與議題徵求方式、強化計畫管理,及提高指導小組的產業比例。

其中,計畫總體規劃將由「集權式統包」改為「規劃性分包」。朱敬一解釋,以往國家型計畫總體規劃重點後,再由計畫主持人將計畫子題分包給其他人、組成團隊,未來將加入競爭機制,由計畫主持人以專案計畫規劃子題,各自獨立公開徵求提案,由專家組成評鑑小組審議。

他指出,這樣可避免「所有人才全數涵納在單一大計畫之下」,健全評審制度。同時,未來國家型科技計畫成立時,要明確設定計畫目標與績效評估規劃,按期追蹤。

另外,除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以外的現有計畫,應於計畫期程結束前 1年,自提退場計畫,並明訂核心設施等維運方式與計畫結束後一般計畫預算回歸處理, 3年後分別以20%與10%為上限。

國科會目前有數位學習與典藏、網路通信、生技醫藥、奈米、智慧電子、能源等6個國家型科技計畫,民國101年編列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45.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