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桃園縣將加強家犬寵物登記稽查

【大紀元2012年04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為落實動物保護法對家犬寵物登記制度之規定、減少棄犬並提升飼主責任,桃園縣政府動物防疫所將不定期針對民眾家犬加強稽核寵物登記情形,如家中愛犬尚未植入晶片辦理登記者,請逕洽各動物醫院辦理,以符合法令規定。經勸導不聽者將可處以新台幣3,000元至15,000元罰鍰。

動物防疫所己於101年4月29日下午會同轄區員警,稽查桃園市藝文廣場公園之家犬寵物登記情形,共查核家犬33頭,開立勸導單11張。本次查核之寵物未登記率約三成,未來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需持續加強稽核及宣導。

動物防疫所呼籲民眾,做個負責任的好主人,善盡飼主責任,務必為愛犬植入晶片完成寵物登記並每年為愛犬施打狂犬病疫苗。民眾如要領養或購買寵物時請務必詳盡考慮,切勿一時興起而飼養寵物,如因故擬不繼續飼養,不可隨意棄養,可洽桃園縣公立收容所(桃園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 電話:4861760)辦理棄犬收容事宜。動物保護檢舉陳情電話:03-3326742#40-47。

(責任編輯:邱蘭芬)